原标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漕河泾会议中心小教室AB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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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传有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杨国平先生、董事何俊先生、吉超先生、刘峰先生、朱网祥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敬云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王昕晨、副总裁娄健颖、副总裁华宇明、总会计师潘许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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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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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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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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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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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54,299.06元,本年计提盈余公积865,429.91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788,869.15元。
公司基于疫情影响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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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关联股东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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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选举马鹤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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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议案名称:选举王昕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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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议案名称:选举吉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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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议案名称:选举何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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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议案名称:选举周传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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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议案名称:选举赵思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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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议案名称:选举唐道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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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选举张荣荣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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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议案名称:选举周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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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议案名称:选举徐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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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议案名称:选举蒋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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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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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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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大会共审议10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5、6、7、8、9、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1-9为非累积投票方式,议案10为累积投票方式。
4、议案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股东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嘉驰、陈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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