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2021年6 月15日、6 月16日、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及发函询问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6月17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30 个交易日,截至 2021 年 6月17日已交易了11个交易日,剩余19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2021 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2021年6月17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你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目前未出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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