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2021年06月10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45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情况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3)。经公司事后审阅,发现《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二、公司基本情况”之“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的“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内容存在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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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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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数据的调整,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及经营数据没有影响。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及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云投       公告编号:2021-044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发来的《关于对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77号,以下称“2020年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0年年报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公司收到《2020年年报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内容进行逐项研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2020年年报关注事项:

  一、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9,807.20万元、-10,397.71万元及-18,427.61万元,后续新增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资产结构优化事项尚在推进中,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请你公司结合当前行业相关政策、发展趋势、在手订单、已签订项目的投资及回款周期等因素,分析你公司持续获取工程订单的能力及可行性,说明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如有)。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771.2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25,157.02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857.30万元、2,737.18万元、4,120.52万元、18,056.27万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达到67.45%。你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工程施工业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项目的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请你公司:

  (一)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价款、预计合同成本、建设周期、开工时间,报告期内完工进度及对应收入、成本,年末存货余额、合同资产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已结算金额、结算进度及实际回款金额等,说明是否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二)结合报告期内已执行完毕项目最终成本核定金额与公司预计金额差异及原因、调整营业收入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情况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成本投入与实际施工进度是否匹配,公司完工百分比法下确认的各期收入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的情形,同时请完整提供主要项目年末完工进度确认的依据材料;

  (三)说明你公司订单获取、项目施工是否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第四季度收入、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的差异(如有)及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18,626.1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07.12万元,其中本期转回或转销金额1,941.15万元;合同资产余额61,945.53万元,减值准备余额311.89万元,其中本期转销或核销金额429.81万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特别是本期转回、转销或核销的依据,进一步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四、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352.59万元,坏账准备余额8,628.32万元,其中,坏账准备本期变动金额显示,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期坏账准备金额增加894.08万元。

  请你公司:

  (一)详细说明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结算及回款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如否,请说明涉及的具体项目及原因,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详细说明导致本期坏账准备金额增加894.08万元的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五、你公司2020年8月28日披露公告称拟向关联方云南云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尚公司”)转让16项应收账款债权,上述债权账面原值7.5亿元,转让价格为61,638.34万元;你公司2020年12月30日披露公告称,你公司已收到债权转让款61,138.34万元。

  你公司2020年10月21日披露公告称,拟向关联方云尚公司转让名下8宗基地苗木、林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上述资产账面净值为10,978.32万元,最终评估备案结果19,294.47万元;你公司2020年12月30日披露公告称,已收到上述转让款18,574.56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经营计划、具体评估情况等,说明上述两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对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你公司实际收到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评估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六、年报显示,你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为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提起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2019年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你公司作为原告提起前述诉讼。你公司诉请法院判决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向你公司支付工程项目结算回购款、投资收益、违约金等约42,152万元,并赔偿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定1,500万元,确认你公司对原抵押资产的处置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反诉,请求判令:解除与你公司签订的《BT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请求你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1亿元;判令你公司支付本案诉讼费。

  请你公司:

  (一)说明上述诉讼涉及项目截至回函日的进展(如有);

  (二)与该项目对应的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收入及成本确认情况,是否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并结合诉讼的进展情况说明你公司目前针对上述诉讼的会计处理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说明上述诉讼对你公司的影响(如有),存在相关风险的,请及时、充分披露风险提示。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七、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财务费用发生额6,985.97万元,同比下降58.52%。其中,报告期收到安然南伞项目赔付的资金占用费2,760.15万元。

  请你公司:

  说明上述资金占用费发生的背景,支付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如是,请说明你公司相关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以及就该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如适用),其中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八、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为10,147.67万元,形成原因为政府专项资金。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政府专项资金的用途,你公司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情况如下:

  一、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9,807.20万元、-10,397.71万元及-18,427.61万元,后续新增重大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资产结构优化事项尚在推进中,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请你公司结合当前行业相关政策、发展趋势、在手订单、已签订项目的投资及回款周期等因素,分析你公司持续获取工程订单的能力及可行性,说明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如有)。

  公司回复如下:

  (一)行业相关政策及发展趋势。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明确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到2035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愿景目标。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国家不断加大对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投入,生态治理、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和运营、城镇化建设等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处于行业需求上升期。

  从近年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逐步完善,传统的市政园林、地产园林行业高速增长有所趋缓,而随着行业政策的调整,在承接模式、承接范围、竞争关系等方面出现了新的变化,模式以EPC、PPP等为主,纯绿化项目因绿化施工资质取消而门槛降低,项目范围主要以大市政、生态治理等居多,更加要求承接企业具有策划设计能力、投资能力、专业实施和运营能力。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2020年,公司响应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对接云南省核酸检测实验室、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称“双提升工程”),获得了相关工程订单。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建设(瑞丽、腾冲)工程项目、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FEPC)中的改造类工程。

  除上述疫情防控设施建设的相关项目之外,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签订合同尚未实施的工程订单有8.03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订单2,739.18万元。在手的重大项目工程订单包括:一是遂宁市河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仁里古镇PPP项目(以下称“遂宁PPP项目”),项目总投资13.2亿元,分三期建设。截止2020年末已完成产值7.58亿元,剩余工程量约4.99亿元。二是砚山县补佐水库等四件水利工程PPP项目(以下称“砚山PPP项目”),项目总投资4.56亿元(其中可实施部分3.03亿元),截止2020年末已完成产值5,126.53万元,剩余工程量约2.64亿元。三是公司所承接的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历史遗留锑矿渣整治工程等生态治理类项目及其他租摆类项目未实施订单约4,000万元。

  (三)已签订项目的投资、回款约定及执行情况。

  一是遂宁PPP项目。总投资13.2亿元,资本金总额2.64亿元,已到位1.74亿元。公司持股54.1%,按股比已缴纳资本金1.24亿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获得项目融资2亿元,目前正在对接办理后续新增项目融资工作。总体完成工程产值7.58亿元,其中公司已实施约6.5亿元。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回款期9年,政府分9次回购并给予投资回报。截至目前收到政府拨付的第一期回购款共计7,342.62万元,正在对接后续回购资金,回款情况良好。项目融资到位后,将尽快完成后续工程建设;二是砚山PPP项目。项目总投资4.56亿元,资本金9,342万元,已到位9,254.38万元。公司持股89.1%,已全部出资到位。截止2020年末已完成产值5,126.53万元,政府专项资金已到位11,130.80万元,后续项目资金已与政府协商逐步到位,资金能够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政府分10年回购,目前还未进入回购期;三是公司所承接的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历史遗留锑矿渣整治工程、滇南中心城市蒙自坝区“一海两河”水污染防治EPC项目等生态治理类项目都是具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政府按照预付款和月进度支付工程款;四是双提升项目是进度款工程项目,甲方按照预付款和月进度支付工程款,目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以上已签约的重点项目具备良好的实施条件,公司现有状况能够支撑项目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

  (四)公司获取业务订单能力和可行性分析。

  1.公司具有齐全的、具有竞争力的业务资质。公司目前具有13项业务资质,主体资质包括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污染治理乙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生活污水处理三级资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三级资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业废水处理三级资质等。

  2.公司逐步积累了专利技术和专业团队,具有承接项目、实施好项目的竞争条件。公司近年来加大环保方面技术积累,除植物品种等原有的专有品种及技术外,先后获得了湿地污水治理设备、流域水污水处理系统、地下水修复设备、矿山修复防护结构等11项环保类专利技术。此外,公司在环保咨询、生态修复、环保工程等方面拥有专业的团队,先后承接了通海第二污水处理厂、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历史遗留锑矿渣整治工程、文山三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实施。同时,形成了相对稳定成熟的合作伙伴,具备产业链环节的成熟技术和丰富经验。公司已被列入云南省产业发展“双百”工程环保产业企业名单,是云南省重点扶持的环保企业。

  3.根据上述分析,现有已签约的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公司已基本完成应有的投入,已解决制约实施的有关问题,项目实施将对公司收入和利润及现金流改善提供支持,公司有能力继续拓展和实施新的优质项目。

  4.公司控股股东云投集团是云南省综合性投资公司,投资领域覆盖较广,与地方政府关系良好,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和融资能力。公司在云投集团支持下,将进一步提升承接业务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持续获取业务订单的条件,具有获取能力、实施能力。2020年公司新增业务订单超过3个亿(包含疫情防控设施建设项目),2021年至今新增滇南中心城市蒙自坝区“一海两河”水污染防治项目等业务订单6,015.36万元。

  (五)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全力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形成良性运转,化解项目风险,保障业务收入和利润。重点推进遂宁PPP项目、砚山PPP项目、“双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的进度,抓紧解决遂宁项目融资、砚山项目政府资金到位等问题,为项目进入良性创造条件。同时,加大推进环保咨询、生态修复、湖泊治理等创新业务的拓展力度,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人才、已有业务基础等优势,重点攻关具有专项资金保障、良好运作条件的项目,拓展优质项目,从项目源头把好关,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提升。2021年一季度公司抓好进度管理,实现一季度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并实现季度盈利。

  2.抓好风险化解和历史问题的清理,持续优化存量项目的影响。一是全力推进南充项目诉代建中心及反诉案件、六盘水项目下游西部水电诉公司案件的解决,化解重大诉讼影响。目前,西部水电诉公司案件已一审判决,公司上诉,并积极推动二审判决;南充项目诉代建中心及反诉案件一审已审理。二是继续加大对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针对难点清收项目制定清收方案,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处置方式,明确责任分工督办落实,减少坏账计提对公司利润的侵蚀。

  3.提升资质、增加技术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在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取消后,公司持续围绕市政和环保业务方向,申请新的资质并不断提升,目前具有13项业务资质,后续还将继续提升。同时,加大技术研发、与相关院校和机构的合作,环保领域的专利技术持续增加,目前已有11项,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业务运作机制,提升团队创造力和积极性。公司已实现项目责任制的全覆盖,项目实施管理责任和效益与团队努力挂钩,激发了团队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为项目良性运转和效益提升打下基础。同时,积极引入环保咨询、技术研发等人才,增强公司项目策划设计、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公司先后获得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环境预警监测平台规划设计、蒙自市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马塘预警平台建设、个旧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及整改实施方案编制等环保咨询项目,形成了一定的专业竞争优势。

  5.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持续对现有资产进行梳理和分析,努力通过盘活和处置低效资产等方式,提升资产整体效益。目前,公司已启动对控股子公司昆明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挂牌处置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收回对美佳子公司的投入,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还将继续对存量资产进行梳理,对效益不佳、主营贡献较小的资产和分支机构,采取处置、清算等方式,回收投入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771.2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业务收入的金额为25,157.02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857.30万元、2,737.18万元、4,120.52万元、18,056.27万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达到67.45%。你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工程施工业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项目的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请你公司:

  (一)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工程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各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价款、预计合同成本、建设周期、开工时间,报告期内完工进度及对应收入、成本,年末存货余额、合同资产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已结算金额、结算进度及实际回款金额等,说明是否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

  公司回复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主要有5项,确认营业收入19,873.88万元,占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总额的74.24%。按照各项目的合同总价、开工时间、收入、已结算金额等列报,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结合报告期内已执行完毕项目最终成本核定金额与公司预计金额差异及原因、调整营业收入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情况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成本投入与实际施工进度是否匹配,公司完工百分比法下确认的各期收入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的情形,同时请完整提供主要项目年末完工进度确认的依据材料;

  公司回复如下:

  1.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经查询同行可比上市公司,在工程项目收入确认的方法和会计处理方式上,公司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一致的。

  2.公司一直以来,设立独立成本控制部,能够对项目成本进行可能的估计及分析,通过对8个已执行完毕项目最终成本核定金额、营业收入调整情况综合分析后,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执行完毕项目的最终成本确认金额与公司项目预算金额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工程施工项目预算成本投入与实际施工进度基本匹配,能够完整准确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各期收入,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虚构收入的情形。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说明你公司订单获取、项目施工是否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第四季度收入、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的差异(如有)及原因。

  公司回复如下:

  公司2020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857.30万元、2,737.18万元、4,120.52万元、18,056.27万元,占年度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6.94%、10.22%、15.39%、67.45%;2020年各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82.81万元、-3,503.97万元、-3,754.31万元和1,506.95万元。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2020年度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从平均数和数量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平均35.64%,四个季度中占比最高;从选取的21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有11家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比重较其他季度占全年比重高,与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表现基本一致,只是由于公司收入规模较小,第四季度占比较同行业平均值35.64%较高。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数据来源:wind)

  2020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比重高的原因主要为:

  1.公司历年收入比例表现与2020年基本一致,与项目所处地域的季节特点、行业特点等有关。公司所实施项目基本位于西南地区,一季度受春节影响,二、三季度受雨季影响,工程施工较好的季节在三季度末和四季度。而且公司大部分从事政府发包的市政和环保项目,与政府预算和项目发包的计划安排有一定的关系。

  公司近三年分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的要求,积极支持疫情防控,上半年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延缓,二、三季度处于复工复产期,施工面未能全面展开。未能正常实施工程建设,导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少。

  3.2020年下半年,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及抓住机遇落实“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简称“双提升工程”),在第四季度取得积极进展,使第四季度确认收入较高。公司在2020年第四季度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是全力推进遂宁PPP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在第四季度实现确认收入7,500.99万元,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41.54%;二是按照云南省建设疫情防控设施要求的进度,公司承接的“双提升工程”中的改造类项目完成年内进度要求。第四季度确认工程收入5,548.30万元,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比重为30.73%。以上项目在第四季度合计为公司带来营业收入13,049.29万元,占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78.68%,占公司2020年全年营业总收入的48.74%。

  综上所述,公司在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总收入比重较大的原因是合理的,与历年表现基本一致,也具有2020年疫情等影响的特殊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表现基本一致,略有差异,原因在于公司收入规模较小,重点项目在第四季度增长占比较高所导致,具有合理性。

  2020年公司第四季度利润1,506.95万元,主要是第四季度公司通过转让苗木基地苗木等资产实现非经营性损益7,610.75万元,增加了公司归母净利润,使第四季度单季盈利。

  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获取了公司上述工程项目合同,检查了合同相关条款以及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所依据的合同金额、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等支持性文件,通过项目工程进度进行函证、与项目部人员进行讨论等评估工程履约进度的合理性,同时对本年确认的收入和成本等数据进行复核。我们认为:(1)公司所述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及原因真实合理。(2)公司报告期内成本投入与实际施工进度匹配,公司完工百分比法下确认收入金额准确,不存在提前收入或虚构收入的情形。(3)公司所述第四季度收入、利润占比较高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差异的原因真实合理。

  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18,626.1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07.12万元,其中本期转回或转销金额1,941.15万元;合同资产余额61,945.53万元,减值准备余额311.89万元,其中本期转销或核销金额429.81万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特别是本期转回、转销或核销的依据,进一步并说明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如下:

  (一)存货。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为19,233.2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07.12万元,其中本期转回或转销金额1,941.15万元。详见下表:

  1.存货分类

  单位:万元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方法。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其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于年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分品种、规格逐一测试)。减值测试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以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苗木销售免税)作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期末,公司按照上述方法对存货资产进行逐一的排除,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马龙区云投生态种苗有限责任公司原自培育的核桃种苗等苗木,由于近年来市场低迷等原因,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即:苗木账面余额1,133.27万元、已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42万元,账面价值1,080.85万元。经测算后,该苗木账面余额1,133.27万元,存货跌价减值330.66万元,账面价值802.61万元。为此,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78.24万元,计入本报告期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78.24万元。

  4.本期转回、转销或核销的依据。2020年,公司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为1,941.15万元。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效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评估价格19,294.47万元(实际收到交易金额为18,574.56万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南云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尚咨询”)转让公司名下8个基地苗木、林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其中:苗木资产账面余额10,729.36万元,已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70.30万元,账面价值为8,859.06万元,评估值为15,232.48万元,评估增值6,373.42万元。由于处置8块苗木基地、林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视为“一揽子”交易,公司将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资产处置收益”列报,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1,870.30万元也一并转销至“资产处置收益”科目。对剩余转销存货跌价准备70.85万元,公司按照苗木销售、苗木报损等处置方式的不同分别计入当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合同资产。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余额62,257.42万元,减值准备余额311.89万元,其中本期转销或核销金额429.81万元。详见下表:

  1.合同资产分类

  单位:万元

  ■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单位:万元

  ■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计提依据和方法。

  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根据不同客户即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客户的历史回款、结算和账龄情况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等对不同组合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报告期,公司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17个项目,期末余额合计52,954.60万元,占公司合同资产期末余额的85%;17个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264.77万元,占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的85%。详见下表:

  金额:万元

  ■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转销或核销的依据

  2017年7月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22号文件《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收入准则执行。因此,在2019年以前,将公司实施的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或未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存货”科目中列报。2019年末,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对“义龙新区道路绿化工程、大理密湾旅游文化项目景观设计深化及施工工程、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示范区售楼部及样板房景观绿化工程”等三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9.00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即:原存货结转至合同资产列报(含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转至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效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评估价格61,638.34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61,138.34万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尚咨询转让公司名下16项债权,其中5项为合同资产。截止2020年11月末,该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含税)为 21,331.92万元,账面余额(不含税)为 19,805.36万元,已累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29.81万元,账面价值为20,902.11万元,评估值为19,660.56万元,评估减值1,241.55万元。2020年11月,公司收到上述转让款及向云尚公司交割该资产的相关权利。为此,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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