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纪委监委”微信公号6月9日消息,日前,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曹一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移交内蒙古自治区监委,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包头市监委管辖。由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纪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包头市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曹一刚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滥权妄为,亦官亦商,把贷款客户当作摇钱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律意识淡漠,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向客户无偿借款,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生活上腐化奢靡,经济上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损公肥私,贪占国有财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贷款授信或审批、处置不良贷款、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放贷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曹一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包头市监委已将曹一刚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曹一刚开除处分。
个人简历:
曹一刚,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0月被开除党籍,2021年5月17日被开除公职。
1992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伊克昭盟中心支行电脑信息科副科长;
1995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伊克昭盟中心支行电脑服务部经理;
1998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伊克昭盟分行国际业务部经理;
2000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伊克昭盟分行第一营业部党总支书记、主任;
2001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天骄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
2005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2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乌海分行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2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乌海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13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乌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3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特殊资产经营部工作。
(原题为《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曹一刚被开除公职》)
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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