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8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实施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奖励与补偿的前期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通信”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并激励子公司核心团队,公司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原交易对方之一的郑剑波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业绩承诺方”)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1年5月11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071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对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网科技”)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独立地提出了鉴证结论。
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说明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及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2021-046)。
二、业绩奖励与补偿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以及邮寄的形式向郑剑波先生发送了《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以及相关协议的安排,告知其应在收到本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补偿的股票以总价1元(壹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公司将按规定回购后注销,并要求郑剑波先生签署《承诺函》。
2021年6月4日,郑剑波先生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对本通知进行回复,郑剑波先生认为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应当终止《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
三、风险提示及后续安排
1、业绩承诺方已对业绩补偿事项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应当终止《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与承诺方积极协商、诉讼等处理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截止目前巨网科技经营团队保持稳定,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可能存在经营团队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将对此持续予以关注并采取积极措施保障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3、公司暂未发现巨网科技资产减值迹象,如后续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则可能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将保持跟踪,并定期聘请专业机构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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