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1年04月30日 09:27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8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2020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574.28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32.87%。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核销资产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为317.55万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1.43万元,核销的存货为7,381.96万元,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17.22万元,核销金额共计8,018.16万元。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四)、存货跌价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1,574.28万元,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20年损益(含当期计提并在当期转回或核销部分),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87%,核销资产基本为已计提减值准备部分,核销资产对2020年损益影响较小。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核销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计提和核销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0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路畅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路畅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路畅科技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路畅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张宗涛先生;董事、总经理朱君冰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福财先生;财务总监熊平先生;独立董事陈琪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0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鉴于公司目前预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比例持续扩大,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5,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5,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朱君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并审议其薪酬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宗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请朱君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朱君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03月06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朱君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曾选朱君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修改公司章程,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以上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及“变更(备案)通知书”,经核准的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一、 变更内容

  1、备案前总经理:张宗涛

  备案后总经理:朱君冰

  2、备案前其他董事信息:张宗涛(董事)、彭楠(董事)、田韶鹏(董事)、陈 琪(董事)

  备案后其他董事信息:朱君冰(董事)、彭楠(董事)、田韶鹏(董事)、陈 琪(董事)

  3、备案前董事成员: 郭秀梅(董事长)

  备案前董事成员: 张宗涛(董事长)

  4、变更前法定代表人信息: 郭秀梅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信息: 朱君冰

  5、章程备案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未对其他工商登记事项进行变更。

  二、 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90612165B

  名称: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8楼、9楼

  法定代表人:朱君冰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17日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变更(备案)通知书。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一、 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畅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部分不超过50,000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公司拟对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额度范围内的贷款、开立保函及其他业务等提供不动产权、应收账款、设备等进行抵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 审议程序

  2021年04月28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融资申请等合同文件的签署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本次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抵押担保的内容

  公司拟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名下不动产、应收账款、设备等为该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主要财产信息如下: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不动产权、应收账款、设备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担保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3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路畅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一、 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莞路畅智能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路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路畅智能”)增资6000万元,6000万元均为公司现金出资。增资完成后,东莞路畅智能的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变更至10000万元。

  2、增资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本次增资,即对外投资金额高于5000万元,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公司拟对其增资6000万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出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二)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东莞市路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6D343Q

  3、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张宗涛

  5、 注册地址:东莞市寮步镇西溪村大进工业园芦溪二路68号4楼

  6、 注册资本:4000万元

  7、 成立时间:2017年01月19日

  8、 营业期限:长期

  9、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汽车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软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车载信息服务系统、汽车电子产品、车载导航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生产。车联网技术服务;车联网信息咨询;批发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11、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东莞路畅智能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东莞路畅智能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莞路畅智能进行增资,旨在适应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风险较小,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东莞路畅智能的整体实力,并提高东莞路畅智能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莞路畅智能100%股权不变,东莞路畅智能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莞路畅智能进行增资,旨在适应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风险较小,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东莞路畅智能的整体实力,并提高东莞路畅智能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和发展潜力,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东莞路畅智能增资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路畅科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路畅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 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费用一致,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公司2021年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 路畅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5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魏真丽女士出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魏真丽,女,1986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财务部先后担任销售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资金部经理;2012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魏真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真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4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2021年0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2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张宗涛先生、朱君冰女士、彭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田韶鹏先生、陈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宗涛先生、朱君冰女士、彭楠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田韶鹏先生、陈琪女士。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田韶鹏先生和陈琪女士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宗涛:男,中国国籍,1972年11月生,硕士。曾任职于河南省驻马店热电厂及深圳市易凯数码有限公司;自2006年公司成立以来,担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路畅有限董事;2012年3月至2020年1月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起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张宗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38,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张宗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宗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朱君冰:女,中国国籍,1990年03月生,学士。曾供职于河南龙成集团、北京龙成慧能科技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朱君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郭秀梅女士系母女关系。朱君冰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朱君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彭楠:男,中国国籍,1984年1月生,硕士。2008年10月至今一直在本公司任职,历任采购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郑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和畅信通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路畅有限董事; 2012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彭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彭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韶鹏:中国国籍,1974年01月生,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今,先后任职于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2月—2010年12月,担任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2013年01月至今,武汉理工通宇新原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06月至今,担任广西汽车集团高级顾问;2018年至今,担任柳州坤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田韶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韶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陈琪:中国国籍,1973年07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07月至今,任职于郑州大学,于商学院会计系任教,目前担任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琪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2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龙成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畅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丰新材料”)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0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与河南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21,220.30万元。其中,2021年度畅丰新材料拟向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及关联公司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租赁厂房土地,预计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20,992.30万元;拟向关联方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矿渣微粉,预计金额不超过228.00万元,

  关联董事朱君冰女士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1,220.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此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郭秀梅女士需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2、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鉴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当地的规模和地域优势,畅丰新材料按市场价格向其采购或销售部分商品能有效降低流转费用,提高交货效率,有利于畅丰新材料的稳步发展。

  3、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20年5月21日至2021年4月28日)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总经理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2、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总经理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3、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2)关联方经营情况: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秀梅女士之配偶、董事/总经理朱君冰女士之父亲朱书成先生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河南龙成集团全资子公司西峡龙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丰新材料为路畅科技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与畅丰新材料之间的业务关系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金额根据畅丰新材料的生产计划进行预测,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畅丰新材料的生产基地位于西峡县,直接从龙成集团下属企业采购水、电等生产所需产品有利于减少公司的一次性投入,龙成集团下属企业能为其提供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及材料,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就近采购和销售能使公司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与龙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经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内容合法,定价遵循公允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业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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