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60版)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360版)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4月30日 09:24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上接D360版)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360版)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进展的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电影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阳长生天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生天”)、世纪长生天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生天”)签署《电影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三方就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包含《封神一》、《封神二》、《封神三》三部影片)开展合作,其中公司投资比例为不高于70%且不低于20%(详见2017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上《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2017年6月,公司与东阳长生天、世纪长生天签署了《电影联合投资及承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联合开发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三部影片,公司投资比例为70%,东阳长生天与世纪长生天合计投资比例为30%(其中东阳长生天和世纪长生天的具体投资比例由双方自行决定)。

  2、2020年1月,公司与东阳长生天、无锡封神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署《<电影联合投资及承制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鉴于世纪长生天不参与投资《封神三部曲》且协议书中相关权利全部由东阳长生天享有、义务全部由东阳长生天承担,各方约定:东阳长生天对《封神一》投资比例为30%;公司同意东阳长生天保留对《封神二》《封神三》的投资权,投资比例均为30%,并另行签署协议;针对《封神一》已引入及后续继续引入的第三方资金,按照公司占比60%、东阳长生天占比40%分别计入各自投资份额,并按各自实际引入资金占比承担相关成本;东阳长生天实际出资金额加上引入资金之和超过《封神一》投资预算30%的部分计入东阳长生天对《封神二》及《封神三》的投资(即东阳长生天享有的《封神一》权益上限不得超过30%)。

  3、2021年4月22日,公司披露《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为分散投资风险、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公司分别与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封神一>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电影<封神二>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电影<封神三>投资份额转让协议》,转让《封神三部曲之封神榜现世》《封神三部曲之魔道争锋》《封神三部曲之封神天下》(暂定名)三部影片各25%份额,转让价格均为2亿元,累计合同金额6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转让款5.5亿元。

  《封神三部曲》于2018年9月5日正式开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影片外景拍摄基本已全部杀青,现后期制作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外披露公告。

  二、关于公司股东华力控股减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华力控股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约14,318,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华力控股累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2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三、关于高览投资基金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北京高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关于参与认购北京文化投资基金》的议案。为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同意公司与北京高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览投资”)共同出资1,000万人民币设立北京高览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览文化”),其中公司持股30%,高览投资持股70%。

  为了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寻找新的投资标的,高览文化决定发起设立北京高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览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稳定的盈利能力、稳健的财务状况和优秀的管理层团队等优良品质的高成长性目标公司,以获得基金资本的增值,并最终实现全体合伙人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出资8,000万元参与认购高览投资基金(详见201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5)

  (二)进展情况

  1、2018年5月,公司与高览文化和高览投资基金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并重新约定了投资收入分配及亏损分担条款。

  2、2020年5月,公司与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协商退伙事宜,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方面影响,各项工作滞后。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同意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0年8月31日,并尽快按照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完成退伙工作。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投资基金的议案》,鉴于高览投资基金合伙期限届满,同意清算并注销高览投资基金。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退还投资本金4,050万元,剩余投资款3,950万元返还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对外披露公告。

  四、影视项目进展情况

  1、电影

  (一)电影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二)电视剧网剧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注: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北京文化”变更为“ST北文”,股票代码仍为“000802”。

  3、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北京文化”变更为“ST北文”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0802”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1年5月6日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亚审内[2021]2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1年5月6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在本年度进行了缺陷整改:

  1、公司为尽快收回债权,多次组织债权催收会。公司通过电话、发函、拜访等方式进行应收款项的催收。对部分应收款项启动法律手段催收,并跟进诉讼情况。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项目综合判断后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制定并实施《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将继续完善相关管控措施,加强对影视项目制作和资金的管控。

  同时,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互动易、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57807770、57807781、57807780

  电子邮件:000802@bjc-ent.com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1年4月29日,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97,045.51万元,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预付款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97,045.51万元。报告期计提减值的项目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下: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和原因说明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监管趋严等因素对整体影视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均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加强了往来款监督、管理及催收和存货清理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过对客户及项目进行跟踪,公司发现多家客户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客户出现无力偿还或无法继续履约等情况。反映到会计具体项目的减值依据和原因为: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 应收账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账款减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条规定,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司根据现有可获取的信息及相关合同实施情况,客户出现合同违约、逾期未偿付到期应收款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等情况,基于此类客户的经营现状判断应收款项回收难度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对此单项计提应收账款的减值。

  (2) 其他应收款项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项(包含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第一阶段: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第二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38,697.8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3,708.46万元,应收利息12.47万元,其他应收款33,476.94万元,长期应收款1,50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依据上述方法,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467.96万元。

  (三)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公司通过资产清查,部分预付项目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减值4,006.08万元。

  (四)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通过企业合并取得位于北京市密云区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18.72万平方米,权利证书到期日2036年12月17日。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14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锋咨报字(2021)第90011号),该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使用市场法评估的可收回金额为66,262.69万元,本期公司计提该土地使用权减值准备9,873.6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少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76,544.34万元、减少净利润76,544.3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邸晓峰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97,045.51万元,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艳认为:相关减值事项未经董事会认真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因此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97,045.51万元,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的说明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无法保证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说明

  1、公司董事张云龙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虚假记载,无法保证或者持异议的具体内容是:“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详细原因是:“1、2020年1月,北京文化原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原法人、董事长娄晓曦涉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12月,北京文化被北京证监局立案稽查,此两项立案到目前仍未结案,无法判断该两个案件的最终结果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影响;2、全资子公司东方山水规划审批存在重大政策风险,项目开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其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影响”。

  2、公司独立董事王艳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虚假记载,无法保证或者持异议的具体内容是:“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议案2、4、5、9、11”,详细原因是:“减值事项未经董事会认真讨论研究并形成决议,内控自我评价,未经董事会认真讨论并形成决议,对重要事项其经济活动实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未在年度报表中体现出来。本人就持异议事项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议过程中的沟通决策情况以及履行勤勉义务所采取的尽职调查措施包括:和会计师开会沟通、和管理层沟通、和审计委员会沟通,独立董事提出关于年度报告相关重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人持异议的2020年度报告相关联”。

  3、公司独立董事褚建国因工作安排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未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议案发表意见。

  二、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议过程中的沟通决策情况

  在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公司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相关材料。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经向董事张云龙、独立董事王艳逐一说明公司对其无法保证或有异议所涉及的事项,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双方多次沟通,董事张云龙、独立董事王艳认为其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王艳认为其无法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董事会说明

  1、董事会已经与董事张云龙、独立董事王艳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与独立董事王艳就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同时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2、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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