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4月30日 09:20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21-022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   14点 4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条规定,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如: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控制的主体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黄霖翔、黄琦琦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46,833,706.10元,同时,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了95,975,338.48元(不含交易费用)进行回购,为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敏、李学尧、吴翔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2022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2022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对外融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且良好的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等各项活动的需要,公司仍可能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10%以上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上述标准的,授权董事长签署批准;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50%以上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对外融资计划,为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授权:

  1、对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50%以下(不含50%)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权限内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2、对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50%以上(含50%),且一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

  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2022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2022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云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同时,在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赵云池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涉及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赵云池先生简历

  男,1979年出生,浙江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MBA,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7年3月至2017年2月,先后任上海凯龙瑞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集汇投资管理中心和杭州金投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专员、资深投资经理及投资总监职位。2017年2月至2021年4月为浙江小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此次聘任后,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即出售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为本次重组财务顾问。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指定贺凯谋先生、丁相堃先生为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

  2021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太平洋证券《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通知函》,贺凯谋先生、丁相堃先生因工作变更,无法继续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太平洋证券委派赵金会先生、陈萧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对公司本次重组进行持续督导并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本次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的主办人为赵金会先生和陈萧先生,持续督导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简历

  陈萧,男,会计学硕士,现任职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曾先后主导或参与富控互动(600634)重大资产重组、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恒润股份(603985)收购方财务顾问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赵金会,男,经济学硕士,任职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参与豫园股份协鑫能科等上市公司收购重组项目,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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