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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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担保或反担保情况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上述全资以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担保风险不大。

  2、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对各参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拟担保额度是出于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30.76亿元人民币以及9.95亿美元,其中: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89.87亿元人民币以及9.95亿美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0.89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本担保公告中所列被担保公司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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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计划2021年至2022年向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实际借款发生时一年期LPR利率。

  一、提供借款额度预计

  2021年至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对下表中的两类借款对象提供借款的单日最高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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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借款额度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本议案所需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借款条款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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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5%,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1、外汇远期: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5%,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三)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结算币种涉及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在于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不一致,将产生汇率波动风险。

  2、利率波动风险: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外币利率变动,将产生外币融资利率波动风险。

  3、交割风险:公司业务实际收付汇期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保证金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汇率变动将产生追加保证金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策略

  1、锁定利润原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防范风险、锁定业务利润原则,交易时已锁定业务利润,合约到期日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不一致的情况不会对业务利润产生实质影响。

  2、固定利率原则:公司的外币融资采用固定利率、利率互换等方式规避利率波动风险。

  3、跟踪业务交易情况,提高预测收付汇日期的准确性,采用外汇衍生品择期交易、展期交易等方式,规避交割风险。

  4、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一般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无需缴纳保证金,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很小。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2021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将根据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供应链业务需要大量的外汇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汇率,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管理规定,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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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

  1、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等品种。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境外市场操作将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经纪行或银行进行。

  2、商品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随着市场经济活动透明性的增强,传统贸易模式的盈利空间逐步缩小,供应链企业需不断转型升级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实力。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从事相关的商品衍生品业务,可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获得供应链业务的延伸收益,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指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商品衍生品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产生的风险,是商品衍生品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在套期保值中可能出现期货价格的波动幅度、频率与现货价格产生差异,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非理性市场中系统性风险可能给公司的衍生品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信用风险: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从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分为流通量风险和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商品衍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资金量风险是指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

  5、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系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坚持套期保值,确保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现货业务经营相匹配,尽可能选择与公司持有的现货品种价格相关性较高的商品衍生品开展交易。

  2、选择持有资质牌照、操作运营规范透明的交易所及金融机构作为商品衍生品交易平台。

  3、公司会选择市场成交量可满足套期保值数量需求的合约进行交易。根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权限下达资金调拨指令,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

  4、依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针对业务管理原则、业务准入管理、期货账户管理、交易审批管理、套期关系管理、账户资金管理、标准仓单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制度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机制。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的过程中,需要防范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通过对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合理运用,能有效对冲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且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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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郑永达先生、黄文洲先生、王沁先生、叶衍榴女士、林茂先生和陈东旭先生)已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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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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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成立日期:1980年12月20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层

  类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洲

  注册资本:67.5亿元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19年末,建发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13.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66.12亿元。2019年度,建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396.90亿元,净利润86.82亿元。

  截至2020年9月,建发集团总资产为4,319.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33.97亿元。2020年1-9月,建发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708.26亿元,净利润40.47亿元(未经审计)。

  建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方: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浆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1日

  住所:沐川县沐溪镇城北路518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玉

  注册资本:2.85亿

  经营范围:竹浆、木浆等纸浆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原材料林营造;木材、竹片原料收购;出口本公司生产的纸浆制品;进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永丰浆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4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22亿元。2020年度,永丰浆纸实现营业收入13.99亿元,净利润-1.23亿元。

  (3)关联方: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码头”)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港兴一路6号三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杰

  注册资本:35,558万元

  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停车场管理。

  截至2020年末,现代码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4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58亿元。2020年度,现代码头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净利润0.11亿元。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发集团持有本公司47.3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建发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持有永丰浆纸40%股份,永丰浆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在永丰浆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永丰浆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均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这些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长期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且公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因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额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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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理财事项。

  (一)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

  (三)投资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期限:有效期至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五)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委托理财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公司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有关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力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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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和流动性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科目,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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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建发物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物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建发物流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库扩容出具担保函。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累计为建发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约人民币9.85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发物流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扩容。根据上期所要求,须由公司为建发物流出具相关担保函。建发物流拟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库总库容扩大为5万吨,公司为建发物流提供相应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包括:公司为建发物流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库扩容出具担保函的担保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20”号公告。上述《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郑永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28.64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车辆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车辆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黄金、白银的现货交易。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AAA。

  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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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庄育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无船承运业务;从事报关业务;从事报检业务;调味品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食盐);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批发;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零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不含野生动物经营);果品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肉、禽、蛋零售;水产品零售;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装卸搬运;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谷物仓储;棉花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食品添加剂批发;食品添加剂零售;招标代理;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家用电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建发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上期所的相关规定,拟为全资子公司建发物流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指定交割仓库扩容出具担保函,为建发物流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以下称“合作协议”)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函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上期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担保期间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 2 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 2 年,因此保证期限为6 年)。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函尚未出具。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议案审议通过了给予建发物流--上期所纸浆期货交割仓库担保限额5亿元人民币。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由公司为建发物流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库扩容出具担保函,为建发物流与上期所签订《合作协议》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鉴于协议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 2年,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 2 年,因此保证期限为6 年)。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建发物流主营业务包括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和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其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扩容,开展纸浆指定交割仓库仓储服务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拟为建发物流出具担保函是依据上期所对于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开展的相关规定。同时,建发物流将购买保险覆盖所有货值,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30.76亿元人民币以及9.95亿美元,其中: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89.87亿元人民币以及9.95亿美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0.89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预算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3,869,024.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88,359,786.8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8,835,978.69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2,675,611,384.01元,减去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17,600,265.00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17,534,927.17元。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本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本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63,552,5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1,776,26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本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发展良好,两大主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均有较高的需求,因此公司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和房地产业务的发展壮大,其效益将体现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之中。公司在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参考投资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的关于分红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之间的平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DFI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债务融资方式的灵活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DFI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分期、分品种发行。

  本次申请注册DFI债务融资工具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发行的具体条款、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建发股份2021年-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文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

  厦门国际银行和厦门国际信托是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均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因此厦门国际银行和厦门国际信托均是公司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内容与预计金额

  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厦门国际银行发生存款、贷款业务,提请授权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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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厦门国际信托发生项目贷款、理财投资服务、信托服务以及其他信托业务,提请授权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注册资本: 924,739.7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厦门国际银行是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建发集团持有2.8246%股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国际银行资产总额为9,155.25亿元,净资产为620.23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68.84亿元,净利润为63.15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厦门国际银行资产总额为9,381.57亿元,净资产为640.11亿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3.37亿元,净利润为45.4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

  法定代表人: 洪文瑾

  注册资本: 37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厦门国际信托是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建发集团持有10%股份。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国际信托资产总额为72.78亿元,净资产为53.98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1.41亿元,净利润为5.57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厦门国际信托资产总额为76.12亿元,净资产为55.38亿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10.43亿元,净利润为5.1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关联人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董事长黄文洲先生在厦门国际银行担任董事,建发集团副总经理王文怀先生在厦门国际信托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的规定,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国际信托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国际信托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扩展融资渠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可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蓓,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0年公司审计费用为663万元(不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对有关资料的审核,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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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化工”)拟分别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由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厦门建发长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长椿基金”)份额。

  ●由于共同参与认购长椿基金的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新兴”)和基金管理人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创投”)为公司关联人,故本次认购长椿基金份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长椿基金主体尚未注册成立,尚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长椿基金专项投资于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新材”),本次投资三力新材的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精细化工供应链业务,创新业务发展模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发化工已于2021年4月16日与普通合伙人建鑫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厦门建发长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及建发化工作为有限合伙人(LP)拟分别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由建鑫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的长椿基金份额。长椿基金的规模为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专项投资于三力新材。

  三力新材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包括高附加值精细化工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由于共同参与认购长椿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建发新兴和基金管理人新兴创投为公司关联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认购长椿基金份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312261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1楼C单元

  经营范围: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主要管理人员:50人以内。

  主要投资领域:TMT/消费;医疗健康;先进制造。

  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信息: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9505。

  建发新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关系说明:建发新兴的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建发新兴与公司的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人。

  建发新兴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二)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建发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4CPP4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A之九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新兴创投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关系说明:新兴创投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新兴创投与公司的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人。

  新兴创投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7MAX8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近一年经营状况:建鑫投资近一年经营情况正常。

  主要管理人员:50人以内。

  主要投资领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三、投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厦门建发长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合伙企业规模:合伙企业规模为8,000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

  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情况见下表:

  ■

  资金来源:合伙人自有资金。

  出资进度:尚未出资。

  登记备案情况: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应遵循严谨的投资流程,通过商业尽调、法律尽调和财务尽调理性评估,管理人需落实市场与项目分析、投资策略与逻辑、财务测算、潜在风险分析、退出策略等。管理人应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限制和投资程序运作合伙企业资产,具体可由管理人的管理制度进行约定。

  2、各投资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就其对应出资额享有对应的收益分配等经济权利及其他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其在《合伙协议》项下的陈述保证、出资缴付等作为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3、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6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次,每次延长1年。

  4、管理费

  新兴创投作为长椿基金的管理人,向有限合伙人一次性收取其承诺出资额的3%作为基金管理费,管理费金额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视作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

  普通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

  5、收益分配

  (1)各合伙人按照投资额占比通过合伙企业就特定投资项目享有对应的特定投资项目权益。

  (2)就普通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处置其所持特定投资项目权益(如有)后的项目处置收入应直接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

  (3)就任一有限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所取得的项目处置收入,应当在处置后的三十(30)日内,依照下列次序和方式在该有限合伙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i.返还该有限合伙人实缴的投资额:该有限合伙人对应于特定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应当先用于返还该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实缴的投资额(为免疑义,该等投资额不包括该有限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或其他任何费用金额);

  ii.15/85分配:该有限合伙人对应于特定投资项目的项目处置收入在扣除上述第(i)款金额后的剩余部分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按照以下原则分配:全部超额收益的15%作为业绩报酬向管理人分配,其余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

  (4)非项目处置收入的分配

  除非管理人另有决定,非项目处置收入由合伙企业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六十(60)日内按照各合伙人的投资额占比进行分配。

  (三) 投资模式

  1、目标投资领域

  本合伙企业为专项基金,专项投资于三力新材。

  三力新材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包括高附加值精细化工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2、盈利模式

  基金专项投资于三力新材,并将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并购或股权转让、交易卖出等方式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3、退出机制

  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三力新材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基金出售三力新材股票实现退出;

  (2)三力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本基金出售三力新材股票实现退出;

  (3)本基金直接转让三力新材股权实现退出;

  (4)三力新材解散、清算后,本基金就三力新材的财产获得分配;

  (5)其他退出方式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各关联人根据在投资项目上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和承担亏损。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揭示

  (一)上述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创新公司业务发展模式、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本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总投资额占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上述投资事项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三力新材的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建发股份2021年-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暨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文第一、二、三、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7,534,927.1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63,552,5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31,776,26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7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37亿元,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32亿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9.81亿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813.69万元。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98亿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依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相比较的方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9.81亿元,其中,地产业务子公司由于限价等原因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情况如下:

  福州·建发榕墅湾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5亿元;

  天津·荣颂庭院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5亿元;

  杭州·三墩北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7亿元;

  珠海·建发悦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5亿元;

  南京·翡翠方山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9亿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2.37亿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37亿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2亿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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