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4月10日 05: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根据股东推荐意见,同意提名李新威先生、黄邦欣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同意提名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李新威先生、黄邦欣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孙慧荣先生、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谨向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规范治理与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新威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至1992年任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会计部主任;1992年至2006年历任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能源集团发电分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深圳能源集团资金办公室副主任(正部级)、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4年至2006年,兼任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17年8月任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10月兼任四川深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2018年7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现兼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新威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黄邦欣先生: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2006年至2015年,在南山区政府相关部门任职;2015年3月起至2018年4月,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广聚房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深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长,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兼任深圳市深南燃气有限公司、深圳市聚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逸和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黄邦欣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黄庆先生: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历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副厅级秘书;山西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黄庆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陈玉辉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并先后获得船舶动力专业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和振动冲击噪声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1989年,在沈阳黎明燃机公司检修部工作;1989年12月至2006年6月在深能集团月亮湾电厂工作,历任运行部值长、总师办专工、检修部副部长、副厂长、厂长等职;2006年6月至2014年7月在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工作,历任副总经理、运行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现兼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玉辉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巫国文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1994年起,在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2010年11月,在深圳市亿升液体仓储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6年3月,在深圳广聚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常务副总经理、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3月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3月起兼任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巫国文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孙慧荣先生:孙慧荣,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深圳市勘察测给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地平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副部长,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

  孙慧荣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莫建民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律专业。1985年3月至1996年10月,在江西省铜鼓县税务局和铜鼓县地方税务局工作;1996年11月至1999年10月,在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在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1年4月至2003年12月,在深圳市兰光企业集团工作;2004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深圳金牛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分所合伙人;2012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6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鲲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卓力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宜商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莫建民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陈泽桐先生:1970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大学法学硕士,吉林大学法学博士。1994年至2003年,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3年至2006年,于经济审判庭任审判长;2002年7月至8月,在香港高等法院实习,任司法助理;2006年至2010年,于民七庭(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任副庭长,其中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主持该庭工作。2010年至2012年,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为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上市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泽桐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杜伟先生: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核聚变与等离子物理专业。历任国家能源委员会干部;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助理工程师、主任科员;中国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副经理;深圳长江计算机实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委组织部高级经理评价推荐中心副部长(副处)、部长(处长);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深国际西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国际前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国际商置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任深圳市博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裕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1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杜伟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启良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推荐叶启良先生、李才均先生、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上述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将与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在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谨向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规范治理与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启良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1979年至1984年1月于83020部队服役;1984年1月至1997年3月于江西省全南县工作;1997年3月至1999年2月,在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部文员;1999年2月至2009年6月,在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先后任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任本公司党总支书记,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叶启良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李才均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重庆北碚职教中心会计教师,重庆颜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副部长,深圳市环水投资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李才均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廖俊凯先生:1988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历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助理、主管、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高级经理,兼任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廖俊凯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与公司主要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

  B股股东应在2021年4月1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2021年4月1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如同一股东分别持有公司 A、B 股股票,股东应当通过其持有的 A 股股东账户与 B 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

  (八)会议的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黄邦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黄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陈玉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莫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叶启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李才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第1-9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0-12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直接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邹奕、李晓婧

  联系电话:0755-26003611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传真:0755-26003684

  邮政编码:518053

  (四)登记方式

  1、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股东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或者授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的复印件(核验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机构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者设立证明的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者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证券公司公章或者开户营业部的合法有效印章)、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股东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核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异地股东或不到现场登记的本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相关原件应在2021年4月26日出席现场会议时进行核验),应确保合格资料(与现场登记股东所需资料一致)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时之内或之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并由专人接收,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后通过电话告知公司指定的本次会议联系人。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上列要求的情况下,以信函寄出的,以公司的收件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公司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本次会议通知指定的传真机的接收时间为登记时间。

  (五)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当日(即2021年4月26日)下午14:00至14:30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提示

  鉴于目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公司特别提示如下: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自备口罩,并请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会议召开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施行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在进入会场之前应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防疫健康码和行程轨迹,若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司有权不接受其进入会场,必要时将依据相关规定向有关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最新政策和要求。若深圳市施行更严格的要求,公司将遵照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股东若有疑问可致电公司第四项所列联系人。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7

  2、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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