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1年02月27日 00:28 证券时报

原标题: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1-01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红霞女士的书面辞呈,由于个人原因,李红霞女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红霞女士将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顾问,除此之外,辞职后李红霞女士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同时李红霞女士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并祝愿公司未来取得更好的发展。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红霞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李红霞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红霞女士仍将履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李红霞女士辞职不会对公司及董事会日常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则的要求,尽快完成选举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后续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李红霞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红霞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忠实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在推进公司改革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诸多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红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周建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周建文先生简历

  周建文: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公司创立元年应聘进入公司,1997-1999年担任公司销售部湖南市场省区经理,2000-2008年担任公司湖北省区经理,2009-2018年担任福建省区经理,2019-2020年,担任长沙加加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七部营销总监,2020年8月至今,担任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建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之外甥女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肖赛平配偶之外甥女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子江先生之表姐夫、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详见2021年2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杨亚梅、姜小娟

  地 址: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1820261、81820262

  传 真:0731-81820215

  电子邮箱:dm@jiajiagroup.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及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21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1-01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红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名,分别为:李红霞、李荻辉、唐梦),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建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全体董事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1-02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加加食品”)存在为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合计 46,6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4%,其中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担保本金余额为27,805 万元,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担保本金余额为 18,800 万元;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四)项、第13.3.2条第(二)项的规定,2020年6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一、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其他风险警示的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解除违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加加食品/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对优选资本及三湘银行的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加加食品/盘中餐粮油食品(长沙)有限公司不再对优选资本及三湘银行的担保负有任何义务与责任。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因优选资本未对中介函证内容进行实质性回复,亦未配合提供《特别公告》及《加加并购基金合同》,故无法知悉《特别公告》及《加加并购基金合同》所述内容,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待资料完善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关注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暨违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优选资本因与杨振、肖赛平、卓越投资、加加食品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2日分别披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诉讼进展和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的(2018)京01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北京一中院判决如下:驳回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64,70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优选资本因与杨振、肖赛平、卓越投资、加加食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一中院(2018)京01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优选资本向公司支付未依约申请撤诉及解除保全措施的违约金;2、请求判令优选资本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

  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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