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16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2月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671,7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94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5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9,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1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66,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0%;反对20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267%;反对20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7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2,466,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0%;反对20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峰先生、陈锋先生、马坚先生、仲明振先生、谢东钢先生、张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怀书先生、王波先生、孙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上九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非独立董事
①选举朱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3票。
②选举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3票。
③选举马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4票。
④选举仲明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5票。
⑤选举谢东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6票。
⑥选举张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7票。
3.2 选举独立董事
①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8票。
②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7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9票。
③选举孙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1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志明先生、景志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① 选举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6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11票。
② 选举景志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获选票262,452,67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选票12票。
以上当选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延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张文斌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发出通知,2021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峰
委员:陈锋 马坚 仲明振 谢东钢 张泽 王怀书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怀书
委员:陈锋 马坚 王波 孙振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波
委员:谢东钢 张泽 王怀书 孙振华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振华
委员:朱峰 仲明振 王怀书 王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陈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锋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王景华先生、蒋蔚先生、闫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斌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赵祥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赵祥功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其联系电话:0371-67619230,传真:0371-86095152,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建设银行办理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以信用方式申请授信总金额(时点数)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可用于办理借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保函、信贷证明、保理、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转贷款、跨境融贸贷等的敞口部分业务。授信业务办理有效期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锋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制品一部主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制品三部主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机精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陈锋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锋先生在本公司任职,除此之外,陈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2月5日,陈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景华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洛阳轴承研究所中小型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景华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景华先生在本公司任职,除此之外,王景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2月5日,王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蒋蔚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军工办公室主任、特种轴承公司副总经理、微型轴承制造部部长、特种轴承公司总经理、轴承业务副总经理,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蒋蔚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蒋蔚先生在本公司任职,除此之外,蒋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2月5日,蒋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闫宁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制品一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闫宁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闫宁先生在本公司任职,除此之外,闫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2月5日,闫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斌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生,会计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会计,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主管、财务室副主任,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审计审价室主任,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斌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斌先生在本公司任职,除此之外,刘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2月5日,刘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赵祥功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公司资产证券部副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祥功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祥功先生在本公司任职,除此之外,赵祥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1年2月5日,赵祥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经查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1-018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发出通知,2021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9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以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朱峰先生
其他非独立董事:陈锋先生、马坚先生、仲明振先生、谢东钢先生、张泽先生
独立董事:王怀书先生、王波先生、孙振华先生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宋志明先生
监事:王延辉先生(职工监事)、景志东先生。
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陈锋先生
副总经理:王景华先生、蒋蔚先生、闫宁先生
财务总监:刘斌先生
董事会秘书:赵祥功先生
四、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选举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梁波先生、李鹤鹏先生、闫麟角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独立董事刘长华先生、邹玲女士、周绍妮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本次换届选举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魏锋先生、杨仲和先生、吴天西先生届满离任,魏锋先生、杨仲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天西先生仍担任公司审计与法律风控部法务总监。
3、副总经理赵滨海先生届满离任,仍在公司工作,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梁波先生、李鹤鹏先生、闫麟角先生、刘长华先生、邹玲女士、周绍妮女士、魏锋先生、杨仲和先生、吴天西先生、赵滨海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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