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2月06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会议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一俊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03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55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0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7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

  议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榜、吕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3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5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董事徐伟、独立董事杨德仁、独立董事魏江、独立董事胡旭微共4人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14时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3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2月5日17: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新材料”)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4.7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97.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操作流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制度,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经办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或相关合同,并洽谈好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时点并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办理付款手续。

  2、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相关经办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财务部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在每次付款时需附银行承兑汇票的复印件并在《付款申请单》上标注该票据号码,并根据该《付款申请单》在发生业务当月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3、相关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过程中,涉及的资金申请、审批、支付等流程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子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流程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公司及子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晶科技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将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上市,企业类型发生变化,需将企业档案从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拟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2月19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志萍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说明: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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