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2月06日 05: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09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紧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共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与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启”)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进行战略合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海航旅游与浙江中企有意在公司股权层面进行合作,推动公司良好运营;协议三方有意在体育赛事等文化旅游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和运营。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由各方商议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等相关协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公司向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议案》

  因公司旗下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运营需要,同意向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为3.85%/年,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北京天度益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融正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倍于借款本息数额的债权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数额的上限为借款本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公司将借款本金、利息一次性归还。

  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借款协议》等相关协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10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框架协议》简要内容: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游”或“甲方”)与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启”或“丙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海航旅游与浙江中企有意在公司股权层面进行合作,推动公司良好运营;协议三方有意在体育赛事等文化旅游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和运营。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风险:本协议为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由各方商议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故本次战略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与浙江中启经友好协商,三方就进行战略合作达成一致,于2021年2月5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海航旅游与浙江中企有意在公司股权层面进行合作,推动公司良好运营;协议三方有意在体育赛事等文化旅游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和运营。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由各方商议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尚丹

  注册资本:500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05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拱苑10幢2单元101室-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游乐园服务;体育保障组织;农业园艺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月31日,浙江中启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人民币4,999.0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99.03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0.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中启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海航旅游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覃世伦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3月20日

  经营范围:酒店项目开发、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和管理;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航旅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流通A股180,065,443股,持股占比13.814%。

  (二)签订协议基本情况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由各方商议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或“乙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开发行A股、B股股票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核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555,B股股票代码:900955);

  2、甲方持有海航创新180,065,443股A股股份,占海航创新总股本的13.81%,为海航创新第一大股东;

  3、丙方为一家由央企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各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乙方、丙方就进行战略合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丙双方有意在海航创新股权层面进行合作,推动海航创新良好运营。

  二、甲、乙、丙有意在体育赛事等文化旅游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推动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和运营。

  三、以上为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由各方商议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四、本协议适用中国(仅以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推动公司良好运营以及平湖市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和运营。由于此次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由各方商议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故本次战略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11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核实,除今日披露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外(详见公告编号:临2021-010),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因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考虑该事项对投资者利益影响重大,控股股东表示将全力支持,平稳应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2月3日、2月4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地理区域集中在浙江省九龙山景区,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及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基本面一切正常,未出现影响公司业绩的重大不利情形,且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积极拓展提升主营业务,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景区内运营单位及主要资产安全,人员稳定。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今日披露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中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因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考虑该事项对投资者利益影响重大,控股股东表示将全力支持,平稳应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告编号:临2020-024)。

  根据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版)》,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出现上述情形,公司股票仍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非据此情形导致直接退市。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已被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海航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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