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股权变更
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的股权转让协议通知,锦州恒越持股51%的大股东发生变更,梁国坚先生及其关联公司与锦州恒越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后续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股份转让已完成。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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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转让方:
梁国坚,男,国籍中国,转让前占股锦州恒越股份51%,转让后占股0%。
受让方:
王维,男,国籍中国,受让前占股锦州恒越股份0%,受让后占股51%。
三、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因梁国坚先生并不再持有锦州恒越股份且不存在关联关系,暂时无法判断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我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发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劵交易所《事先告知书》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事先告知书》内容如下: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你公司在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3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1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我司将尽快落实是否申请听证,持续关注后续发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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