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1月11日 01: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1-00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下午14:30在宁波江北区银海路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2,456,723股,占公司总股本532,173,689股的43.6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0,767,02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9,700股;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人(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41,795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宋济隆先生、郑才刚先生、宋和涛先生、罗岳芳先生、丁碧春女士、徐俊杰先生六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宋济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85,82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70,897股。

  2、选举郑才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85,82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70,898股。

  3、选举宋和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85,82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70,897股。

  4、选举罗岳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67,02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8股。

  5、选举丁碧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67,02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8股。

  6、选举徐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67,02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8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楼百均先生、章勇敏先生、蒲一苇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楼百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67,02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7股。

  2、选举章勇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67,02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7股。

  3、选举蒲一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67,02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7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丁为民先生、蔡汉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王聪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丁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30,767,02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8股。

  2、选举蔡汉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230,767,02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652,09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振松律师、杜闻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1-00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提名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宋济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郑才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具体委员名单如下:

  ■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宋和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沈杰先生、董荣先生、许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伟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许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简历附后。

  许行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

  电话:0574-87587000;

  传真:0574-87587999;

  电子信箱:zq@donly.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汪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4年1月7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相关人员简历

  宋济隆先生:1963年8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200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宁波东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宁波东力置业有限公司、宁波东力物资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东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江北佳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济隆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836.4628万股,通过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40万股,与董事宋和涛先生是父子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宋济隆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才刚先生:1963年4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四川中德东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东力齿轮箱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郑才刚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和涛先生:1989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四川中德东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宋和涛先生为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通过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55万股,与公司董事宋济隆先生为父子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宋和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杰先生:197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生产总监;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宁波东力齿轮箱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杰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荣先生:1979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宁波欧尼克自动门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起任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荣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行先生:1979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宁波东力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机铸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许行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伟民先生:1971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精密机床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周伟民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杰先生:198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审计师,曾任浙江飞耀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高级主管,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2019年9月起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汪杰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1-00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推选王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聪先生:1965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技术高级经理、副总工程师;宁波东力齿轮箱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重载事业部副总经理。曾获江北区优秀外来创业人才、江东区优秀人才奖,2012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2019年9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聪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通过宁波德斯瑞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1-00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6日、1月7日、1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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