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舜喆B 公告编号:2020-040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6)。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现就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57页“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中
更正前:
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华丰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强贸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榕城支行2014年高抵字第363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1日),提供抵押担保。华丰强贸易于2018年5月18日续借1170万元,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莱利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利盛贸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0201900134-2017年小企(抵)字004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7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提供抵押担保。华丰强贸易于2018年8月22日续借2379万元,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6个月。
更正后:
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华丰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强贸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榕城支行2014年高抵字第363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1日),提供抵押担保。华丰强贸易于2019年5月17日续借1140万元,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莱利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利盛贸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0201900134-2017年小企(抵)字004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7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提供抵押担保。莱利盛贸易于2019年2月21日续借2,350万元,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
二、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140页“或有事项”中“(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中
更正前:
①本公司以房地产(抵押物评估值为3,632.00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华丰强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贷款合同(榕城支行2014年高抵字第363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1日),提供抵押担保。普宁市华丰强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签订展期贷款合同借入1,7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该贷款到期后于2018年5月18日续借入1,170.00万元,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解除为该公司的抵押担保。
②本公司以房地产(抵押物评估价值为4770.4862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莱利盛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0201900134-2017年小企(抵)字004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7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提供抵押担保。普宁市莱利盛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签订小企业借款合同2,400.00万,借款期限为12个月。该贷款到期后于2018年8月22日续借入2,379.00万元,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6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解除为该公司的抵押担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非关联方单位贷款提供保证情况如下:
■
更正后:
①本公司以房地产(抵押物评估值为3,632.00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华丰强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签订最高额贷款合同(榕城支行2014年高抵字第363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1日),提供抵押担保。普宁市华丰强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签订续借贷款合同借入1,140.00万元,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解除为该公司的抵押担保。
②本公司以房地产(抵押物评估价值为4770.4862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普宁市莱利盛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0201900134-2017年小企(抵)字0042号;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7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提供抵押担保。普宁市莱利盛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2,350.00万,已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解除为该公司的抵押担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非关联方单位贷款提供保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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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外,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编制和审核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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