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12月15日 04:35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0年12月9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0年12月9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科技”、“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事务所在以往年度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聘用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且天健事务所业已按照相关规定与容诚事务所做好沟通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事务所前期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注册会计师860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3.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慧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闽灿坤、古井贡酒、山东航空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近3年,容诚事务所以及拟任签字会计师欧昌献、黄慧君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天健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由容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无异议的书面陈述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求,盘活企业现金流,节约运营成本,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

  2、申请授信期限:一年。

  3、申请授信额度用途: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4、公司具体授信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 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0年12月30日9:15一15:00。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提案业经公司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5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

  联系人:李海燕、张媛媛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56楼召开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监事会 深圳 雷柏科技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2-16 一鸣食品 605179 --
  • 12-16 天秦装备 300922 --
  • 12-15 振邦智能 003028 21.75
  • 12-15 润阳科技 300920 26.93
  • 12-15 吉大正元 003029 11.2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