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03日 03: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0-02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吴福胜先生、高申保先生、张正和先生、孙先武先生、吴霖先生、吴尚义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提名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0-0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30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意见》;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一、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1、吴福胜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起历任本公司生产安环部副部长兼总调度长、生产安环部部长;2002年12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5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高申保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有机分厂副厂长,1997年7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副厂长,2005年8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8年10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3、张正和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电石分厂副厂长,1997年7月任本公司电石分厂副厂长,2002年12月任本公司冷空分厂厂长,2006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4、孙先武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起任本公司化工销售部副部长、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2009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资供应部部长。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5、吴霖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2年12月至2006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吴尚义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团委副书记,1997年7月起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2006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

  附件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戴新民,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在内部控制、会计、审计专业领域内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课题10余项,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19年11月2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佳,女,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安徽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2010 年9月至201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2004年7月进入安徽大学工作,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证券法等,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11月2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鹏,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化学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化学工程、化工新材料领域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院长、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常委、安徽省可控化学与材料化工重点实验室主任、安徽省化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安徽省塑料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等职务。兼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0-02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帮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刘帮柱先生、汤晓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职代会已推荐张敬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0-029)。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3日

  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帮柱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丝绸分厂技术员、副厂长;2005年7月2008年6月任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水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2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汤晓红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8年10月起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2011年3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处处长;2016年3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2018年6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2020年11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0-02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的规定,在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后,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名单(简历见附件1):

  1、提名吴福胜先生、高申保先生、张正和先生、孙先武先生、吴霖先生、吴尚义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提名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监事会

  1、非职工监事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刘帮柱先生、汤晓红先生等二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名,该提名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2、职工监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了公司职代组长联席会议并形成决议。经公司职代组长联席会议投票选举,推荐张敬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2),将与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非独立董事:

  1、吴福胜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起历任本公司生产安环部副部长兼总调度长、生产安环部部长;2002年12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5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高申保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有机分厂副厂长,1997年7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副厂长,2005年8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8年10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3、张正和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电石分厂副厂长,1997年7月任本公司电石分厂副厂长,2002年12月任本公司冷空分厂厂长,2006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4、孙先武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起任本公司化工销售部副部长、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2009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资供应部部长。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5、吴霖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2年12月至2006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吴尚义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团委副书记,1997年7月起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2006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戴新民,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在内部控制、会计、审计专业领域内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课题10余项,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19年11月2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佳,女,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安徽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获 法学硕士;2010 年9月至201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2004年7月进入安徽大学工作,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证券法等,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11月2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鹏,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化学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化学工程、化工新材料领域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院长、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常委、安徽省可控化学与材料化工重点实验室主任、安徽省化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安徽省塑料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等职务。兼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监事:

  1、刘帮柱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丝绸分厂技术员、副厂长;2005年7月2008年6月任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水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2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汤晓红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8年10月起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2011年3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处处长;2016年3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2018年6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2020年11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职工监事:

  张敬翠女士,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4年5月起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5年5月起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4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副处长;2020年11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副处长。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20-030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8日

  至2020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27)、《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28)。上述议案的全文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全天。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军、史方圆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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