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0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文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陆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利息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3、4、5、6、8、10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应超惠、许雅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