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年12月02日 01:42 证券时报

原标题: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本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TMT A份额

  场内简称:TMT中证A

  基金代码:150173

  2、基金名称: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TMT B份额

  场内简称:TMT中证B

  基金代码:150174

  3、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27号)。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将折算为信诚TMT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信诚TMT份额或将场内信诚TMT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TMT A份额、信诚TMT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TMT份额。信诚TMT A份额(或信诚TMT 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TMT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信诚TMT A份额(或信诚TMT 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TMT A份额(或信诚TMT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信诚TMT A份额(或信诚TMT 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TMT A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信诚TMT A份额(或信诚TMT B份额)的份额数×信诚TMT A份额(或信诚TMT B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信诚TMT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信诚TMT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信诚TMT A份额、信诚TMT 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份额。当日,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终止运作后,《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托管协议》。

  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生效,《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信保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信息安B溢价风险提示

  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 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安B,代码:15031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11月30日信息安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402元,相对于当日0.87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1.15%。截止2020年12月1日,信息安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39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信息安B将于2020年12月2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2月2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信息安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信息安B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由于信息安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信息安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信诚信息安全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安全,基础份额,代码:165523)净值和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安A,代码:15030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信息安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信息安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信息安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信诚四国,代码:165510,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2020年11月30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72元,相对于2020年11月2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0.8040元,溢价幅度达到20.90%。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6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于2020年12月2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2月2日10:30复牌。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本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已于2020年4月7日起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受份额净值变化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本基金为QDII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也会受到额度管理与申购限制等因素的影响。

  3、由于前述本基金暂停申购的情形,以及场内价格受跌停板规则限制可能无法及时反映基金净值的大幅波动,当前本基金场内交易价格大幅高于基金份额净值。该溢价水平可能大幅波动,给投资者带来基金净值波动风险以外的溢价风险,投资者应避免高溢价买入。请投资者务必关注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

  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

  信息安全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安全,基金代码:165523)之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安A,基金代码:150309)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安B,基金代码:15031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由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为跟踪中证信息安全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由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为跟踪中证信息安全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折算为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前,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或者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合并为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按照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折算为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信诚中证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依此类推)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信诚中证信息安全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原场内份额登记确认日开始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率为1.5%。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

  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TMT A份额和

  信诚TMT 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信诚TMT份额场内简称:信诚TMT,基金代码:165522)之信诚TMT A份额(场内简称:TMT中证A,基金代码:150173)和信诚TMT B份额(场内简称:TMT中证B,基金代码:150174)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TMT A份额、信诚TMT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TMT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信诚TMT 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TMT 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TMT份额。由于信诚TMT份额为跟踪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信诚TMT 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信诚TMT 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TMT 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TMT份额。由于信诚TMT份额为跟踪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信诚TMT 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折算为信诚TMT份额前,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信诚TMT 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TMT B份额,或者信诚TMT 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TMT A份额),合并为信诚TMT份额,按照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TMT A份额、信诚TMT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信诚TMT份额。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TMT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TMT份额、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信诚TMT份额、信诚TMT A份额、信诚TMT 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5、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折算为信诚TMT份额后,信诚TMT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信诚TMT A份额和信诚TMT 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信诚TMT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信诚TMT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依此类推)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信诚TMT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原场内份额登记确认日开始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率为1.5%。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

  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本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

  场内简称:信息安A

  基金代码:150309

  2、基金名称: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

  场内简称:信息安B

  基金代码:150310

  3、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06号)。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将折算为信诚信息安全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信诚信息安全份额或将场内信诚信息安全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信诚信息安全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信息安全份额。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或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信息安全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或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或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信息安全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或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信息安全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或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的份额数×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或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信诚信息安全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信诚信息安全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当日,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信诚信息安全A份额和信诚信息安全B份额终止运作后,《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中信保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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