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555号A栋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志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李妙华先生、李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徐刚先生、王传邦先生、徐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何金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郑晓荣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孙立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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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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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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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思杰、魏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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