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10月23日 02:57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0-02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公司工会出具的沪新传媒工(2020)10号《关于选举唐莉娜同志为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报告》。公司工会于近日召开了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与会代表一致推举唐莉娜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唐莉娜女士的任期自其当选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唐莉娜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唐莉娜女士简历

  唐莉娜,女,1977年2月生,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新华发行集团西区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会干事,上海新华发行集团行政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公司直属部门党支部书记、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女工委员会主任)。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0-02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4.85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和期限:

  1、宁波银行(浦东)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60,期限94天;

  2、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22003M140A),期限91天;

  3、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22003M200A),期限91天;

  4、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003M062A),期限90天;

  5、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006M091A),期限181天;

  6、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H00128),期限91天;

  7、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H00162),期限91天;

  8、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H00170),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1)。

  ●前次进展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核算和记账,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宁波银行(浦东)单位结构性存款202260

  (1)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22日

  (2)产品到期日:2020年8月24日

  (3)产品期限:94天

  (4)购买金额:3,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3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2、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22003M140A)

  (1)产品起息日:2020年5月26日

  (2)产品到期日:2020年8月25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4,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2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结构性存款管理费(年化)为0.10%,计算公式:结构性存款管理费=本金×结构性存款管理费率×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天。

  (9)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受托人承诺将切实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22003M200A)

  (1)产品起息日:2020年7月14日

  (2)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13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1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1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结构性存款管理费(年化)为0.10%,计算公式:结构性存款管理费=本金×结构性存款管理费率×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天。

  (9)违约责任: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受托人承诺将切实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003M062A)

  (1)产品起息日:2020年9月1日

  (2)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30日

  (3)产品期限:90天

  (4)购买金额:4,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00%-2.8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5、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SDG22006M091A)

  (1)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15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4月14日

  (3)产品期限:181天

  (4)购买金额:1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00%-3.2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6、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H00128)

  (1)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16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15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5,5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63%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7、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H00162)

  (1)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21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20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6,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6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8、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NSH00170)

  (1)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22日

  (2)产品到期日:2021年1月21日

  (3)产品期限:91天

  (4)购买金额:6,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3.60%

  (6)支付方式:转账

  (7)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上述委托理财产品以中短期为主,流动性较强、风险等级较低,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公司非常重视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监控,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002142)、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分别为601229和600036),上述银行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3.15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的22.9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一年内)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资金安全性较高。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稳定,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具体实施投资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实际投入金额和实际收回本金为公司购买短期滚动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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