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10月20日 02:50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0-045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交易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

  (七)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2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5)发行对象

  (6)发行数量

  (7)募集资金运用

  (8)锁定期

  (9)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承销保荐机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一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选举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提案2至1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提案2、3、4、5、6、7、9、10、12涉及关联情况,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徐树田:(0755)26723146 13802555576

  陈 嵩:(0755)26726431 13544491923

  邮 箱:xushutian@cohc.citic chensong@cohc.citic

  (五)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0099”。

  (二)投票简称:“海直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选举董事(提案1,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全部或部分分配给该名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11月5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

  注:若无明确投票指示,委托人应注明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0-04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0年10月10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2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赵宏剑女士因到龄退休,孙芳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董事之前,赵宏剑女士、孙芳伟先生将继续履行上述职务的职责,之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宏剑女士、孙芳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重大工作给予指导,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赵宏剑女士、孙芳伟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姚旭,男,1969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处处长、财务资产部股权资本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股权资本处处长。现任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江文昌,男,1963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工程师、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均具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需要的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姚旭先生、江文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14:30起,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交易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9:15一15:00。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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