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0年10月16日 05:1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告知函,由于基金期限及资金运作安排,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不超过13,48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3,70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对上市公司产业支持已初步取得成效,以及基金的期限、资金运作安排的需要。

  2.股份来源:股东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取得公司33,703,7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48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若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窗口期期间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一致。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需求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股东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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