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0-145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
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由于本次专项计划涉及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差额支付,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于专项计划涉及大股东福建建工差额支付,福建建工按实际发行金额的0.5%/年的费率收取保证费用,即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2.67%股权。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3183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增忠
5、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6、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6层
7、成立日期:1984年 10月05日
8、营业期限至:2034年10月05日
9、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编制;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质量检测;对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港口、环保、城市轨道、填海工程、交通工程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及销售;对外贸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福建建工是福建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2019年末,福建建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0.01亿元,资产总额155.18亿,负债总额125.17亿元,资产负债率 80.66%。2019年度,营业收入110.61亿元,利润总额3.4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86亿元。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建工持有公司 32.67%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2、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福建建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专项计划涉及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差额支付,经协商,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按实际发行金额的0.5%/年的费率收取保证费用,即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债务结构,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公司本年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此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福建建工按实际发行金额的0.5%/年的费率收取保证费用,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
福建建工拟按实际发行金额的0.5%/年的费率收取保证费用,即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该费率比较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该交易事项。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此前,2020年本公司与福建建工及其关联方累计新签合同金额 25.24 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金额 25.01亿元,详见 2020 年 1 月 8 日、7 月 29 日和7月30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房地产项目设计施工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因参加投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因参加投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100、101)。此外,福建建工为公司担保余额为21.38亿元;公司为福建建工提供担保 2 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73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0-146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港子公司内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港子公司内部担保的议案》,为拓展香港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建筑”)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申请4亿港元(当前汇率 0.8803元/港元,折合人民币35,212万元)364天循环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集团)有限公司、武夷企业有限公司和武夷开发有限公司为其上述融资提供联合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武夷建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1981年3月6日,住所为香港铜锣湾记利佐治街1-5号金百利20字楼,注册资本200港元,执行董事黄立民。经营范围:无限制。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20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武夷建筑经营需要,符合其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总金额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35.35亿元,公司为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2亿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0-147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武夷”)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经第六届董事会第73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2:45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提案2:关于在港子公司内部担保的议案
提案3: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
提案4:关于向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提案于2020年9月22日和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和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132、144、和2020-148)。提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提案3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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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0月14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2:30一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东鑫、黄旭颖、余玄
电话:0591-88323721、88323722、88323723
传真:0591-8832381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73次会议决议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7”,投票简称为“武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0-15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顺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股东各方资金同比例归集需要,公司子公司扬州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武夷”)拟借款给其股东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诚”),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779538882T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周金安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67号十里堡镇政府办公楼407室-9
7、成立日期:2005年08月15日
8、营业期限至:2025年08月14日
9、经营范围:回收废旧金属制品、废旧纸张、废旧生活用品;销售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建筑物清洁服务;房屋的清扫、消毒;技术服务;普通货运。。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末,北京顺诚所有者权益1325.78万元,资产总额7674.20万元,负债总额6348.42万元,资产负债率82.72%。2019年度,营业收入5139.24万元,利润总额22.25万元,净利润22.25万元。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顺诚持有公司子公司扬州武夷49%股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2、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北京顺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财务资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因股东各方同比例归集资金需要,对公司本年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也将对前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事项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经营需求,股东各方同比例归集资金,同股同权,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利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违约风险较小,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扬州武夷拟借款给其股东北京顺诚,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本事项构成财务资助,股东各方同比例归集资金,同股同权,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
七、公司累计发生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上述授权事项不存在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73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0-14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中武R1、20中武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武夷”)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9月24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增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融资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申请授信。具体内容如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向授信银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贰拾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贸易金融授信等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务)(以下简称“授信额度”)。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业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担保、还款、还款计划变更等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董事会授权林增忠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的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的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用于支付现有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因接受劳务、购买商品而产生的应付款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代理推广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前海联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
(四)债务人/买方:负有清偿应付账款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中国武夷下属项目公司或关联公司
(五)融资人/债权人/供应商:与原始权益人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将其在基础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办理保理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共同债务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差额支付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八)基础合同/基础交易合同:系指融资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业务合同,融资人基于该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现有的或未来的应收账款债权,并将其转让予保理公司获取保理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合同、安装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劳务合同等合同及/或其补充协议等。
(九)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预计每期规模不超过10亿元,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十)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月内发行完毕,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十一)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二)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额度下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
(十三)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占比、产品期限、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等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由于专项计划涉及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差额支付,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按实际发行金额的0.5%/年的费率收取保证费用,即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在港子公司内部担保的议案》
为拓展香港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建筑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申请4亿港元(当前汇率0.8803元/港元,折合人民币35,212万元)364天循环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夷(集团)有限公司、武夷企业有限公司和武夷开发有限公司为其上述融资提供联合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向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因股东各方资金同比例归集需要,公司子公司扬州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武夷”)拟借款给其股东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诚”),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北京顺诚持有扬州武夷49%股权,其2019年资产负债率82.72%。
本事项构成财务资助,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47)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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