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09月26日 02:12 证券时报

原标题: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5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子公司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投标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三)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三)及议案(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0月10日9:00一11:30、13:30一17:00及2020年10月12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赵明学、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68906077

  (三)传真:0531-68906075

  (四)邮箱:sdlq000498@163.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4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为公司子公司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投标的一部分。本项目尚未发布招标文件补遗,具体投标方案包括投标工程量、对应投资额、投资期限等尚需根据招标补遗予以进一步确定。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0年9月,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公司”)发布《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公开选聘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济潍项目”或“本项目”)施工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四至九标的招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人建设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分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投标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伟先生、陈杰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目施工部分交易金额已包含在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C8ETE4W

  负责人:胡艳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

  登记机关: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18楼

  经营范围:受总公司委托从事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土木工程的项目代建。

  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建设管理分公司设立于2016年4月,原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高速集团分支机构,为本公司关联方。截至2019年末,高速集团总资产为7217.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097.52亿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847.93亿元,净利润58.66亿元。建设管理公司及高速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的主要情况

  1.投标项目情况

  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中“射三”线,西接京沪高速济南至莱芜段,东接潍日高速。项目全长 162公里,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本项目概算投资 425.94 亿元,其中建安费 293.45 亿元,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标段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防洪补救工程、预埋管线工程、中央分隔带及边坡绿化、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招标图纸中标明的全部施工内容。本次招标的为施工4标段到施工10标段,其中施工4标,标段长度17.230KM;施工5标,标段长度12.816KM;施工6标,标段长度15.5KM;施工7标,标段长度17.1KM;施工8标,标段长度10.2KM;施工9标,标段长度13.7KM;施工10标,标段长度25.378KM。

  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承诺按照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投资建设,且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的得7分,否则得0分。其中,方式一为中标人需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及设立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度不低于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7,认缴出资资金于合伙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0日内足额到位。方式二为中标人按照不低于中标价的1/7比例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招标人成立的项目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股东出资协议》。

  2.投资情况

  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保证金公示》,公司相关子公司在对招标文件认真研究后,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以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施工四至九标的招投标;为争取施工机会,参与投标的子公司拟承诺中标后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公司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投标四至九标段,承担施工工程量总额最高不超过140.48亿元,对应承诺投资额最高不超过20.07亿元。最终承担的施工工程量按中标额确定,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各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7并结合子公司承担的施工比例确定。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与类别: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通过投资施工一体化的方式参与关联方招投标项目。

  2.投资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的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认缴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最终承担的出资额按各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7并结合子公司承担的施工比例确定。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授权经营层事项

  本次投标,公司采取施工与投资相结合的投标方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标额度内制定各标段具体投标方案;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中标后签署相关施工总承包协议及出资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通过招投标形式开展,各方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标的原则。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施工协议及投资协议。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协议签署将进一步公告相关内容。

  七、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本项目通过投资带动施工,能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本次投资为公司子公司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投标的一部分。本项目尚未发布招标文件补遗,具体投标方案包括投标工程量、对应投资额、投资期限等尚需根据招标补遗予以进一步确定。公司相关子公司投标各标段能否全部或部分中标并签署相应协议文件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20.07亿元,力争获得最高约140.48亿元的施工订单,预计投资施工综合收益较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不包含本次交易,2020年年初至8月31日,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77.16亿元,均包含在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投标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项目招标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整体资金实力雄厚,不能按协议约定归还资金的风险较小。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公司参与投标的各子公司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竞标原则参与招投标。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书尚未发布,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办理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宜。

  4.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认为,本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子公司出资总额最高不超过20.07亿元,力争获得最高约140.48亿元的施工订单,预计投资施工综合收益较好,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5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

  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东路桥”)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

  一、资产证券化产品方案

  1、发行方案: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北京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储架发行“山东高速路桥-北京一方-广发1-25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系列产品(具体专项计划名称以最终获批、单期发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公司将作为本项目核心企业/加入债务人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

  2、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广发资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原始权益人:北京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方”)。北京一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初始债务人:本公司下属公司。“本公司下属公司”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范围内法人或其他机构为必要条件。

  5、基础资产:来源于初始债权人因申请保理服务而转让予原始权益人并同意原始权益人出售予专项计划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6、增信措施:公司通过出具《付款确认书》,不可撤销及无条件承诺公司就目标应收账款债权以债务加入方式提供付款支持,与作为初始债务人的公司各下属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各目标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公司作为加入债务人同意如下事项:

  (1)同意本公司下属公司之供应商(下称“供应商”)将其对本公司下属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附属权益(下称“目标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北京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保理商”),保理商继而拟将其从供应商受让的目标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予广发资管发起设立的专项计划开展证券化融资业务。前述专项计划项下公司对其各下属公司作为初始债务人的应付账款承担共同债务的存续规模以公司对其各下属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所对应的实收资本金额或净资产金额的孰低值为限。对于单期专项计划而言,公司承担共同债务的金额具体以每期《付款确认书》附件清单所列示的应收账款债权金额合计数为准。

  (2)就每一期专项计划而言,同意公司向保理商及其资金支持方、广发资管(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付款确认书》,与作为初始债务人的各本公司下属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各笔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共同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如本公司下属公司未能于各笔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的前一个工作日15:00前足额清偿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则公司将在各笔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当日12:00前无条件向专项计划履行到期清付目标应收账款债权的义务。此外,《付款确认书》项下本公司的付款义务,均以保理商已实际向供应商支付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对价为前提。具体以公司盖章出具的《付款确认书》约定为准。

  (3)就每一期专项计划而言,在发生任一提前清偿事件时,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各下属公司按其出具的《买方确认函》提前清偿上述应收账款债权,且若本公司下属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提前清偿该笔应付账款的,债权人(或其指定机构)有权随时向公司发出相关书面通知且公司将按照债权人(或其指定机构)发出的相关书面通知所载明的还款日期向债权人支付本公司下属公司尚未偿还的应付账款差额部分。此外,若资金支持方向保理商提供资金(下称“支持资金”)用于保理商向供应商支付目标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价款的,若保理商截至支持资金到期日未成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且仍未向资金支持方偿还支持资金本金及其相关利息的,公司同意在本公司各下属公司未能于支持资金到期日后一个工作日12:00前提前清偿目标应收账款债权的情形下,本公司将按照保理商及资金支持方的要求在支持资金到期日的后一个工作日15:00前提前清偿相关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具体以公司盖章出具的《付款确认书》约定为准。

  7、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每期具体规模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8、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应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9、发行对象:合格投资者或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投资者。

  10、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视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11、产品分层: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有)。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有)由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全部认购。具体分层情况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12、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3、决议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储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额度下最后一期专项计划完成清算之日止。

  二、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及经营层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发行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分层、各档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占比、产品期限、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等发行方案涉及的具体要素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如监管部门对本次专项计划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专项计划工作。

  4、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说明

  资产证券化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流动性,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并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受宏观形势波动、投资者预期及债项评级结果等因素影响,能否顺利发行以及发行规模及发行价格高低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流动性,优化负债结构,是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对公司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获得资产证券化项目审批机构批准。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4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18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济南阳光新路支行、恒丰银行济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天桥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龙奥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信息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0-14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前一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为保证经营层依法行权履责,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面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相关部门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拟对《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投标的议案》

  2020年9月,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发布《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开选聘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方。本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拟以投资施工相结合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投标构成关联交易,子公司将于中标后签署施工合同及出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伟先生、陈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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