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大庆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筹建林甸支公司的批复 来源:黑龙江
庆银保监复〔2020〕77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公司的请示》(黑太保产〔2020〕9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甸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大庆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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