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祖六“贱卖”蚂蚁股权?投资者称“法院已经受理”

胡祖六“贱卖”蚂蚁股权?投资者称“法院已经受理”
2020年09月04日 11:24 第一财经

  原标题:胡祖六“贱卖”蚂蚁股权?投资者称“法院已经受理”

  近日,资本市场的一大热点莫过于蚂蚁集团推进两地上市,却不料成为多位投资者控诉春华资本及春华资本创始人胡祖六的“契机”。

  早在2011年9月28日,《平安财富-秋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期限为6年但可以延长2年,信托总募集20多亿元,胡祖六领导的春华资本为信托基金管理人。信托资金通过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LP)入伙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信托资金占比约99%;春华明德(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GP)为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占比约1%。

  2015年5月,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出资约2亿元入股春华景信(天津)投资中心,占比22.22%;随后,春华景信(天津)投资中心投资蚂蚁集团,占比0.47%。经计算,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蚂蚁集团约0.1%。

  有多位投资者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时信托计划中约有2亿元投资了蚂蚁集团。根据蚂蚁集团招股书,2018年7月估值约为15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600亿元),0.1%的股权对应估值是9.6亿元。但在2018年底、2019年初,在不知情之下,上述蚂蚁集团0.1%的股权被胡祖六以4.49亿元的价格打包“甩卖”给他的亲兄妹。

  有投资者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已经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日前,春华资本回应称,从未从事、并坚决反对输送不当利益的关联交易。不过,上述蚂蚁集团的股权接手方是否为胡祖六的自家人?截至记者发稿,春华资本尚未回应第一财经。

  “贱卖”蚂蚁股权

  2011年的《平安财富-秋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显示,将通过信托计划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的股权。拟投资的企业为金融、信息技术、农业、医疗以及其他⾏业。推介书上定的⽬标内部收益率为大于20%;胡祖六领导下的春华资本为执行团队。

  此后,信托资本进⼊胡祖六团队管理的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信托资⾦总计20多亿元;胡祖六团队的春华资本同步进⼊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出资0.205533亿元。

  在2011年到2015年6月期间,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对A项⽬(华夏基⾦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及约30%的退出,完成对B项⽬(明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及100%的退出,并完成对最后⼀个项⽬C项⽬的投资,C项⽬为蚂蚁集团(曾⽤名“蚂蚁金服”)。

  据投资者透露,当时进入的方式为,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L1102)先入股春华景信(天津)投资中⼼,持股22.22%;后由春华景信(天津)投资中⼼投资蚂蚁集团,占⽐0.47%,由此,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蚂蚁集团股权为0.1%。

  “不过,到了2017年9月份,我们收到了《清算报告》,信托方面单⽅宣布信托计划终⽌,并对正处于A项⽬华夏基⾦公司与C项⽬蚂蚁集团投资中67.21%的信托财产宣布进⼊‘代保管期’。”有投资者告诉记者,“不过我们没有当真,原因是当时从信托公司得到的消息是,蚂蚁集团拟登陆A股资本市场,上述计划继续持有至蚂蚁集团完成A股IPO后从二级市场退出。”

  “但在2019年4月,我们被告知投资蚂蚁集团的项目已经退出,收回4.49亿元。”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他投资的100万元,经过春华资本7年的运营,扣去各种费用,每年的收益仅为1000多元。

  而蚂蚁集团在2018年6月完成第三轮融资后的估值水平为1500亿美元,在2018年12月底,0.1%股权的价值在10亿元以上,却以4.49亿元的低价打包“甩卖”。

  2019年1月30日,作为LP的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退出春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天眼查数据显示,春华(天津)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穿透来看,实际控制人为胡元满,另外一个股东为王学清(变更前股东为胡祖五,今年8月退出)。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一位投资者在《胡祖六,你的良心不会痛吗?》一文中称,投资人聘请的律师团队,经过了接近一年的调查,发现蚂蚁集团股权被低价打包转让给了第三方,而受让人的名字为胡祖五、胡元满。

  “胡祖五、胡元满是胡祖六的亲兄妹,我已经拿到证据了。如果不信,可以去湖南走一趟,说不定还能见到胡元满本人。胡祖六表面上以4.49亿元的价格贱卖,而实际上未曾退出,蚂蚁集团的部分股权实际归属于胡祖六本人。”上述投资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近日,春华资本进行回应称,春华资本是专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一贯合法合规经营,在业界和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作为基金管理人,春华资本根据合同和法律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春华从未从事、并坚决反对输送不当利益的关联交易、向投资者作出回报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

  “侵权贴的发布者及文章中所谓的投资人,均非春华资本客户,与春华之间也不存在法律关系,其陈述的关键情节严重失实、毫无事实依据,且包含诋毁春华商誉和侮辱胡祖六先生名誉的恶劣内容,严重侵犯春华和胡祖六先生的合法权益。春华资本已于第一时间采取维权行动,并保留未来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全部权利。”春华资本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胡祖六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同时担任工商银行、蚂蚁集团、民生金融租赁等多家机构的董事会成员。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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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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