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7日 03:38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1版)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之相关解锁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和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5日和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2020年上半年度,经过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部署和全体员工的努力拼搏,公司顺利度过了由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艰难时刻。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已经恢复到了疫情之前的水平,公司的联盟业务发展迅速,新建的华为授权服务门店陆续开业并逐步实现盈利,公司整体现金流恢复到健康水平。基于公司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恢复,以及资金需求下降的实际情况,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现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铁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层面实际情况和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此前相关各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将自动失效,相关各方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出的承诺将自动终止。未来将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择机推出适合公司需要的再融资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和现有股东利益等诸多因素,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过程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议案1-3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均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3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

  (2)邮编:100102

  (3)联系电话:010-6477 5967

  (4)联系传真:010-6477 5927

  (5)联系人:唐浩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36。

  2、投票简称:“百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均为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全部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html/123119.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铁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CHEN LI YA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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