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对蕙富骐骥、汇垠澳丰予以通报批评
27日早间,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决定称,蕙富骐骥、汇垠澳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履行在收购汇源通信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注入资产过户的承诺;在汇源通信将承诺期限延长18个月后,蕙富骐骥和汇垠澳丰仍未履行前述承诺。截至目前,蕙富骐骥和汇垠澳丰仍未履行承诺,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履行。
蕙富骐骥和汇垠澳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11.11.1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5.7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6.1条和第6.6.8条的规定。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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