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7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1

  一、重要提示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地爆发,全球经济经历了严峻考验。疫情爆发初期,公司克服下游需求骤减、物流不畅、原材料供应不足等困难,在充分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前提下,科学有序地组织复工复产。第二季度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新阶段,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回归正轨。

  随着医药新政不断出台,整个医药市场正在快速经历结构性调整。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借力医药行业新政及自身的产业优势,在夯实特色API业务的基础上,布局无菌API、无菌粉针剂等领域,贯彻实施“中间体+原料药+制剂”战略;持续扩充研发团队,增强研发实力,大力拓展CDMO/CMO业务,深入参与全球医药产业链合作。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08亿元,同比下降24.5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66亿元,同比下降46.43%。医药板块因一季度开工不足,实现营业收入8.22亿元,同比下降12.11%,实现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下降41.36%;染料板块终端市场需求低迷,实现营业收入4.86亿元,同比下降39.09%,实现净利润1.54亿元,同比下降49.51%。

  (一)业务方面

  2020年上半年,公司深入优化完善销售管理流程,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加大欧美、日本等高端市场开拓,积极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但受疫情影响,新客户开发难度有所加大,公司采取电话视频会议等举措积极保持与客户的沟通,为重点客户、大客户提供差异化、定制化服务,与辉瑞、BI等国际医药巨头的合作粘性不断加强。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拓展CDMO/CMO业务,川南CMO中心完成扩建,分别在上海和外沙厂区新增设实验室,计划新增近2900平方米的实验场地,业务承接能力大幅提升,能够满足国内外客户不同需求。公司与国内外多家药企开展CDMO/CMO合作,现有商业化合作项目十余项,其他新合作项目正在循序推进,上半年CDMO/CMO业务实现销售收入超1亿元;培南系列新建产能逐步释放,突破产能瓶颈限制,收入快速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提升;染料板块终端市场需求低迷,销售持续低迷。

  (二)研发方面

  公司坚持以技术研发为驱动,持续扩充研发团队,新组建酶生物工程研发团队,开发探索酶法合成在药物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优化研发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的渠道,与高校开展合作研发提升研发效率,通过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提升为“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发展战略持续赋能。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超六千万元,在研新项目25个,其中医药在研项目15个,包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1个,其他制剂项目4个,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10个,公司获得专利授权2项,新提交专利申请1项。

  (三)生产及质量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重重困难,科学有序地组织复工复产,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川南药业将环保处理业务独立剥离至新设立的奇联环保运行,奇联环保现已对外营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履行社会责任,改造现有车间投建医用口罩生产线,生产口罩等医疗防护用品。持续开展GMP规范、工艺规程等培训,建设高效稳定的执行团队,树立全员GMP意识,对药品从研发到生产、从仓储到物流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全过程控制合规化流程,持续完善、优化质量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新业务涉及无菌API、无菌粉针剂等领域,快速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官方检查11次,通过客户/第三方审计10次。

  (四)投资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无菌API、无菌粉针剂项目建设,已完成车间设计,正在进行车间建设及设备安装。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培南系列优势,推进产业链的延伸,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公司与国信中数合作设立了产业基金,未来将会依托双方的专业团队、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重点投资数字医疗及服务、创新药、生物制药、高端制剂等领域具有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创业型公司,助力公司外延式发展。

  (五)企业管理方面

  公司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办公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建设,优化和规范业务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以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扩充人才梯队;推出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将进一步促进和保障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团队长期稳定,为未来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智力支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杨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杨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0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1)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0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1)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90,02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8元,共计募集资金1,026,869,436.44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10,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16,869,436.4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2,465,829.73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14,403,606.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16年9月28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截至2017年7月7日累计划转募集资金75,316,204.70元以抵补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已将结余募集资金370,616,060.66元转入公司普通帐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17,819,097.27元(包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70,616,060.6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820,872.06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29,628,785.78元;2020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362,937.51元(包含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864.09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29,462.7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34,182,034.78元(包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70,633,924.7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750,334.76元,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29,628,785.78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3,600,692.4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台州前进公司和川南药业公司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户(本期内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注2]:系变更为川南药业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医药综合研发中心”的银行帐户。

  川南药业公司开立的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6月底已注销,节余资金17,864.0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因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370,616,060.66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椒江区外沙厂区,考虑各子公司所在园区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子公司职能定位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18年 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公司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川南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因此导致投资进度有所延缓。

  “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主要是通过实施原料药和关键中间体产品的中 试生产,为产品的中试开发提供工艺验证和数据收集,为开发大规模生产的产品 提供必要的研发支持。该项目计划建设用地位于公司外沙厂区,需要拆除原有车 间,在原址上新建厂房。由于原车间为药证体系注册车间,需要办理相关药证转 移变更程序,故导致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进度低于规划进度。

  “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为配合厂区产能整体规划、协同活性染料产业升级及 配套项目建设规划需要,投入与实施计划有所延缓。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医药综合研发中心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医药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和项目储备;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的建成能够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原料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能力,为新药原料药及高级中间体定制加工带来战略客户资源和项目储备;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三废”处理能力,为公司染料及医药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3月11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因年产30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的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并已将结余募集资金370,616,060.66元转入公司普通帐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165 号)。公司就函件所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振港染料基本情况、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类别、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开始停产时间、预计本次停产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及2020年业绩的影响以及预计恢复生产的时间等,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1、台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港染料”)成立于1992年,是公司染料板块中成立最早的子公司,一直从事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随着行业标准的不断提升,行业产能格局的迁移,新技术新装备的产业运用,除振港染料外公司已投建多个新型智能化信息化的生产制造基地,振港染料早已不再是染料板块的主要生产基地。公司主导品种活性艳蓝KN-R系列、KN-BB等染料及中间体产品均由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振港染料仅剩MA、HHW等中间体产品生产,P-3R、DCB等个别染料品种受出口退税预归类以及客户合作惯性等原因,由其他各基地生产以振港染料名义统一对外销售。

  2、振港染料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度振港染料实现营业收入78,359.4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6.64%,实现净利润8,929.6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59%。

  2020年半年度振港染料实现营业收入40,810.16万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的31.20%,实现净利润4,452.30万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16.76%。

  3、振港染料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执法检查后,立即主动停止新生产批次的投料,其他已投料批次产品考虑到安全因素无法中断在途反应,须待全部反应完成后才能停止生产。截止2020年8月15日,振港染料已经停止生产活动,未再进行新生产批次投料。目前,振港染料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推进落实整改方案,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整改并恢复生产。

  公司惯常留有一定期限的库存备货,按照当前下游纺织、印染企业的需求以及染料经销商库存等情况,公司现有相关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等产品的库存能够保障公司向客户持续、稳定的供货,保障市场销售基本不受影响;另外振港染料停产整治期间,其染料贸易、委外加工等业务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开展。因此若振港染料相关复产工作推进顺利,能够按照计划在2020年10月底前恢复生产,本次临时停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振港染料停产整改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相关部门。若出现环保设备不能按期交货、相关环保政策变化、环保标准提升、环保部门整改验收周期延长等情况,或出现新冠疫情反复等不可抗力情形,可能导致不能按计划于2020年10月底前恢复生产。振港染料若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相关人员工资、经营费用、折旧摊销、减值计提等可能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此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二“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上述停产整治是否会导致你公司出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医药、染料两大板块。2019年度公司医药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23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5.18%,实现净利润2.95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22%。当前医药板块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未受到本次振港染料停产整改的影响。

  2、振港染料在染料板块中承担的生产任务比重较小。按照当前下游纺织、印染企业的需求以及染料经销商库存等情况,公司现有相关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等产品的库存能够保障公司向客户持续、稳定的供货,保障市场销售基本不受影响;另外振港染料停产整治期间,其染料贸易、委外加工等业务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开展。故本次振港染料停产整改未对染料板块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生产、销售、研发、项目建设、投融资等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未受到本次振港染料停产整改的影响。

  综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医药及染料两大板块,医药板块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未受振港染料此次停产整改的影响;振港染料在染料板块中承担的生产任务比重较小,且留有足够库存,其染料贸易、委外加工等业务并未受到此次整改影响,因此振港染料此次停产整改未对染料板块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公司整体运作正常,亦未受到振港染料停产整改的影响;根据前述情况综合判断,振港染料此次停产整治不会导致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问题三“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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