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7日 03:41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89 公司简称:皖天然气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年初,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公司经营均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我公司顶住疫情防控和供气变化压力,全面统筹,内外兼顾,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运行。内部管理上,公司各生产部门通力合作,强化协调,强化运行监控,精准把控管网运行状态,优化管网运行方案;严格落实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制度,保障各类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疫情期间安全平稳供气。外部应对措施上,公司积极承担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强化保民生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支持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牺牲公司短期利益,在长输管线业务方面、城市燃气业务方面对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气在现行天然气价格基础上下调 10%,期限 3 个月。公司还积极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流动资金紧张、缴费困难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用户,切实做到疫情期间欠费不停供,助力中小微工业企业渡过难关。

  在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任务。报告期内,公司输售气量12.4亿方,较上年同期11.62亿方增加0.78亿方,同比增长约6.7%。其中:长输业务输售气量10.59亿方, CNG/LNG业务销售量0.59亿方,城网业务输售气量1.22亿方,内部销售气量抵消1.01亿方。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年8月26日,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收入》,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鉴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和节约资金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接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

  (二)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0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关联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胜利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054468522J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能源集团公司持有51%的股份,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历史沿革及财务状况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由能源集团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于2012年9月18日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本5亿元,能源集团公司以现金出资2.55亿元,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45亿元。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450号文件批准,于2012年9月18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9月12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411,653.81万元,营业收入13,737.76万元,净利润5,634.95万元,净资产67,772.36万元。

  (三)关联关系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类型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需求,由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业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资金结算、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接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

  (二)预计金额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且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款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款的比例不超过30%。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后三年。

  (四)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结算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免费的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

  (1)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除符合前述条件外,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给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以最低者为准。

  (2)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其他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的利率(费用)不高于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收取的水平,同时不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最低者为准。国家其他机关(监管部门)对属于财务公司业务范畴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且收费标准不高于向能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收取的最低水平。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通过成立保障资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能源集团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存放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1,689.32万元,取得存款利息收入306.82万元。

  2.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2,672.99万元。

  八、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三届十四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公司与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3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世虹先生任职期已满六年,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四)“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周世虹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周世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世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周世虹先生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期间,周世虹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鹏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鹏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鹏峰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曾任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鹏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鹏峰先生已于2012年3月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4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5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李洪峰先生因工作安排无法参加会议,委托尹宗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会议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关联董事贾化斌、卢浩、肖厚全、沈春水、姚礼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增补李鹏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经营层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会议同意经营层2019年度薪酬考核结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2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7)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0 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会议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0-037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2020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文件、证件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9月15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登记收件截止日2020年8月26日上午11:3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25677

  传真:0551-62225657

  信箱:ahtrqgs@vip.163.com

  联系人:常爽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38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吴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海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海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吴海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推动公司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吴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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