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65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销暨保荐协议》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7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至 2020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于近期与国泰君安签订了《保荐承销协议书》和《持续督导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近日,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广发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广发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国泰君安指派保荐代表人章宇轩、徐巍(简历附后)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广发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
2、《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
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承销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章宇轩,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2013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华域汽车公司债券、浦东金桥公司债券、浦东金桥非公开发行、苏州高新公司债券、银轮股份非公开发行、大丰实业IPO、大丰实业可转债项目等项目。
徐巍,保荐代表人,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红蜻蜓IPO、江山化工(现为浙江交科)重大资产重组、海翔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宏伟供应新三板挂牌及定向发行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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