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5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411期
● 委托理财期限:4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一、 本次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5,089,981.8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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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结项以及同意“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终止。
此外,其他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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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411期
2) 产品编码:C207Q01V5
3)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 认购规模:5,000.00万元
5)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8月13日
6) 产品期限:44天
7) 产品成立日:2020年8月17日
8) 产品到期日:2020年9月30日
9)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10) 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为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汇率挂钩),银行提供本金完全保障,产品收益挂钩EUR/USD汇率中间价,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取得相应的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1、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 受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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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 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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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5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鸿顺”)于2017年10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潘瑶女士、肖明冬先生。
近期,公司收到东吴证券《关于更换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肖明冬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金鸿顺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东吴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卞睿先生接替担任金鸿顺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潘瑶女士和卞睿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肖明冬先生在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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