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15日 02:54 证券时报

原标题: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和流行给世界经济带来严峻考验,全球范围内多数企业的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经营活动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市场预期总体向好。

  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复工、战疫情、抓生产,通过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并加大客户拓展力度等手段,保障了公司经营平稳。公司按照“包装+大健康”双轮驱动战略规划,一方面集中主要精力发展包装业务,在不断拓展业务的同时,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融资事项,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贴近客户的产能布局;另一方面,公司稳步推动工业大麻产业发展项目,持续开展相关项目合作、产品研发等工作,打造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深化为实现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瞻性布局和有益探索。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600.28万元,同比减少8.19%;营业成本96,931.47万元,同比减少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86.81万元,同比减少42.55%。经营业绩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高附加值客户订单减少所致。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公司积极提供疫情相关生活物资、电商物流及医疗防护等物资配套包装保障,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同时,相关产品收入增加,一定程度降低疫情给公司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

  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有序推进公司新产能布局,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近年来,公司已逐步实现了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圈、成渝经济区、长株潭经济圈、一带一路一东南亚等经济活跃区域的高端/智慧产能布局,并正有序推动一带一路-西安、中原经济区产能布局,进一步夯实粤港澳大湾区产能储备工作。

  1)面对白酒消费升级,中高端白酒包装需求日益增加的趋势,公司坚定深耕白酒包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贵州省习水县政府和江苏省涟水县政府合作在习水县和涟水县建设精品包装智能制造项目,旨在深度挖掘项目周边包括习酒、今世缘等知名酒企在内的中高端白酒包装市场,打造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在实施习水项目和涟水项目的过程中,公司改变了原有的“先基建、后投产”的策略,通过协调当地政府免费提供厂房供项目先行投产,后续选址兴建厂房的策略,缩短公司新项目的建设时间,将大量资本性支出时间延后,使公司新项目能够较快的产生效益,提升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2)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东南亚战略布局,分享东南亚地区新兴市场发展带来的战略性机遇。报告期内,公司越南同奈生产基地正式投产,2020年7月1日,公司美盈森集团(越南)包装生产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公司积极推动在一带一路-东南亚的战略布局,有利于贴近服务公司客户,提升公司对相关区域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同时有利于分享包括越南、泰国等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区域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1)积极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影响,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并加大客户拓展力度,保障公司经营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外部形势变化,同时进一步优化内部业务程序,提升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客户服务的深度与广度,挖掘现有客户潜力,同时新开发了包括康宁、阿特斯、兆驰股份等在内的新客户。

  研发设计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在公司新客户开发及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显得至关重要。公司高度重视研发设计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5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专利397项。

  公司在为高端优质客户提供服务及合作过程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高端制造平台生产工艺进一步改善,对生产各个环节效率提升作用明显,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保障公司经营平稳发展。

  (3)高度重视股东投资回报,积极回馈全体股东

  公司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根据2019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制定了积极的分红方案。公司于2020年4月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3元,共计派发现金50,993.08万元。

  (4)持续探索、实践新产业领域

  秉承“科技创新、精准扶贫、生物健康、造福人类”的理念和愿景,为助力国人健康,公司在报告期内有序推动美盈森集团工业大麻产业发展项目工作。

  2020年3月6日,文麻生物与文山州农业科学院签署《研发合作协议》,文山州农业科学院将对公司工业大麻产业发展项目提供全面的种植技术指导、新产品研发支持以及咨询服务,双方共建工业大麻研发实验室,并进行工业大麻育种、一年两季种植技术研究、工业大麻产业应用研究以及蒜头果神经酸的制备与相关产品研发。

  2020年5月8日,文麻生物取得了西畴县公安局签发的《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

  2020年7月22日,文麻生物与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投资协议》的签署程序。文麻生物计划投资6000万元于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建设工业大麻CBD萃取项目。

  报告期内,文麻生物已在文山州西畴县董马乡种植工业大麻1213.52亩,并完成工业大麻麻籽人造肉饼产品第一阶段的代工厂考察遴选及小批量生产工作。公司将择机把人造肉等产品推向市场。

  (5)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计划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公司郑州、西安、习水、越南河南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将有利于为相关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实现公司在中原经济区、一带一路西安、东南亚、中国白酒金三角的产能覆盖,贴近服务客户,开启白酒包装业务新纪元,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获得证监会受理,并收到了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已组织材料,回复了相关反馈问题,目前正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6)积极推动处理金之彩收购纠纷的解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高度重视金之彩收购纠纷问题,积极致力于金之彩纠纷问题的妥善解决。经过长期的努力,金之彩纠纷案取得了一定的积极进展,具体如下:

  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2016)深仲裁字第1059号],针对2016年7月金之彩原股东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新天地”)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公司支付85,039,050.28元剩余股权转让款以及1,235,832.49元利息的仲裁请求,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终局裁决,驳回了西藏新天地的仲裁请求并裁决西藏新天地承担案件的仲裁费。

  2020年6月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29605号],深圳中院对欧阳宣上诉金之彩、公司,要求撤销(2018)粤0309民初5060号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金之彩临时董事会2017年8月18日形成的《董事会决议》和2017年9月15日形成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驳回欧阳宣上诉,维持原判。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上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基础上,公司本报告期将习水美盈森、涟水美盈森、印度PR公司、印度美盈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本期由公司与贵州赤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21日完成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330MA6J9QPUXD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90%;按照相应的会计报表编制规则,公司本期将习水美盈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期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美彩包装有限公司与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6日完成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826MA21DPTK9Y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江苏美彩包装有限公司、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10%、20%;公司持股江苏美彩包装有限公司70%,经综合折算公司持有涟水美盈森77%股权;按照相应的会计报表编制规则,公司本期将涟水美盈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盈森投资10.2万美元,认购MYSPRINDIANPRIVATELIMITED公司51%股权;按照相应的会计报表编制规则,公司本期将印度PR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本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美盈森与公司副总裁冯达昌先生共同在印度设立MYSINDIAPACKAGINGTECHNOLOGYPRIVATELIMITED,印度美盈森注册资本为10万卢比(约合9400元人民币),香港美盈森持有印度美盈森99.99%的股权,冯达昌先生持有印度美盈森0.01%的股权(冯达昌先生仅作为印度美盈森0.01%股权的名义持有人,香港美盈森实际持有印度美盈森100%股权);按照相应的会计报表编制规则,公司本期将印度美盈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10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10:00起,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103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11:30起,在公司六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利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106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5号)文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11,923,68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12.5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7,999,957.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887,923.18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112,034.12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8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6]第5-00045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共投入使用金额460.00元,主要为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2017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共投入使用金额18,158.54万元,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等,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8.59万元。

  2018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共投入使用金额27,864.56万元,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6,023.15万元。

  2019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共投入使用金额25,452.59万元,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及原材料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1,475.74万元。

  (3)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共投入使用金额13,324.02万元(含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支付工程款、设备款及原材料等。截至2020年0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4,799.77万元(含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628,631,392.83元,其中利息88,517,099.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9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

  2010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核批准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

  201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支出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四次修订

  2016年10月27日,公司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相关银行账户作为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与10家开户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2017年2月10日承接了东兴证券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3月4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与10家开户行及中泰证券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程序,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子公司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8年9月26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程序,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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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于行业发展、政策环境、公司战略和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包装印刷产业云平台及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智能包装物联网平台项目”变更为实施“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包装印刷工业进出口贸易及保税加工(岳阳)项目”及“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相关银行账户作为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子公司与8家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7年12月21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程序,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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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与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8年6月26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程序,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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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58,068.86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中的28,000万元变更用于基于装备制造的智慧包装工业4.0产业园项目建设、将10,000万元变更用于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建设;将包装印刷工业进出口贸易及保税加工(岳阳)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9,912.25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中的10,000万元变更用于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建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相关银行账户作为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与5家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8年10月16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程序,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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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设相关银行账户为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19年4月13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程序,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上市至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0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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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上表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15278888888869”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存放在保证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1801452246350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307,544.52元,存出保证金的原因系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原材料时,根据银行的要求对开具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预存的保证金(下同)。

  注2: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上表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8110301012900051643”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万元。

  注3: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成都)项目,上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5840000010120100495977”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注4:截至报告期末,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所属账户余额已将5,000.00万募集资金转出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相关账户的结构性存款尚未全部到期,故截至报告期末高端环保包装生产基地项目所属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14,384.37万元。

  注5: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上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338040100100347076”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17.00万元。

  注6: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上表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15000090726195”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83.00万元。

  注7: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上表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户“73090122000073779”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60.00万元;以及存放在保证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1801452232652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640,728.33元。

  注8: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上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5840000010120100495688”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万元;以及存放在保证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1801452232652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00万元。

  注9: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上表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15690988888860”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存放在保证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1801452222691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461,303.33元。

  注10: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长沙)项目,上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5840000010120100495553”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存放在保证金账户(平安银行深圳红宝支行1801452222691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787,902.95元。

  注11:基于装备制造的智慧包装工业4.0产业园项目,上表杭州银行募集资金专户“4403040160000235073”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注12:基于装备制造的智慧包装工业4.0产业园项目,上表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338040100100380840”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

  注13:基于装备制造的智慧包装工业4.0产业园项目,上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5840000010120100495715”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800.00万元。

  4、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2019年8月23日-2020年8月22日),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3,460.00万元,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

  5、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有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资金管理共取得收益6,862,031.78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22,900.00万元。

  表一:报告期内已到期理财产品及收益明细表

  ■

  表二: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明细表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一: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一:

  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互联网包装印刷产业云平台及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8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余额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自2017年8月31日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收到的其他募集资金利息净额(利息收入具体以转出时利息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包装印刷工业4.0智慧型工厂(六安)项目”的建设,因此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自2017年8月31日后的募集资金利息净额无法全面体现,此处仅列示已变更募集资金本金金额。

  附件二:

  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0-105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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