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14日 03:13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4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10,729.35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91.74万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长期深耕电力行业,依靠核心技术取得了快速成长。在深耕电力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同时,正往化工、金属制品等非电行业工业水处理领域拓展。公司与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华润电力、京能集团和粤电集团等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拓展了中泰化学、安徽丰乐农化、江门崖门新财富等非电行业知名客户。

  近年来环保政策逐渐趋严,国家对于水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也相继出台多项政策用于指导水污染防治,为环保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水污染治理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行业整体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以火电行业为立足点,在电力行业建立了稳定的竞争优势。公司管理层始终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把握国家政策引导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机,在保持火电水处理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增大其他工业水处理市场,适时向其他水处理领域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继续专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依托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自研核心技术,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工业水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咨询、集成与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

  (一)营收与利润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6%;实现营业利润2,772.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3.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3%。

  (二)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860,491.29元,占营业收入的6.8%,进一步保持并扩大行业竞争优势。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中一半以上为研发、技术人员,其中研发人员55人,大多数具有丰富的工业水处理研发技术工作经验。公司在关键技术自主开发的同时,也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科研资源最大化整合。2020年7月13日,公司与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建立了研发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已在上交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三)积极复工,应对疫情

  2020年新年伊始,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社会的经济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疫情初步控制之后,本着“积极主动,复工复产”的原则,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协商。作为南通市首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做好充分的防疫措施的准备工作后,公司于2月中旬全面复工,克服诸多困难,继续开展各项业务,维持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4月9日,公司成功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14.34元/股。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进一步吸引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的加盟,加大创新力度,通过不断推动现有技术的换代升级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加强研发、加强行业细分市场的开发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产业协同发展效应,持续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给股东创造好的回报。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认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10点00分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 2020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10,729.35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91.74万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4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7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99.4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7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12.0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2.08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到账总金额35,849.43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万元,相差1,574.63万元,差异为到账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8,348.42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26,205.32万元(其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926.39万元,收到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8.63万元,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0.30万元,尚未到期的投资理财18,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年4月,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江苏银行南通北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0.3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10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8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31日

  至2020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0年8月28日上午 8:30 至 9: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海娟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6层

  邮编:226004

  电话:0513-85332929

  传真:0513-85332930

  (二)会议费用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内容真实性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源环保”)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30,803.93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715,284.78元。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现金充裕,为提升广大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在满足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议,公司拟定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10,729.35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91.74万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96 公司简称:京源环保

  2020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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