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8月13日 06:35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0-05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3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314,504,49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江苏索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索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款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本次发行前确定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确定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比例,决定设立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各项事宜。

  (2)授权董事会决定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上市申报工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各项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及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决定或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若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状况发生变化,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时,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的延期实施。

  (9)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政策发生变化时,根据新的政策变化,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回报填补措施,并处理与之相关的各项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2)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将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定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5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应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相关议案、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0-05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兵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特定对象均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314,504,49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有关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通过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审查,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可行性。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9号《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贵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0,000股,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5.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5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81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8,685,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500,000.00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公司累计支付发行费用2,815,000.00元,累计支付交易现金对价278,685,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结存金额为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情况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无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承诺效益的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涉及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59号《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江苏索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化工新发展主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索普集团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相关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386,564.16 万元,其中371,564.16 万元由公司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总计发行股份数量为691,925,810 股,发行价格为5.37元/股;其余 15,000.00 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8,587.99 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合计405,152.15万元。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9年12月18日,江苏索普与索普集团、化工新发展共同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约定本次重组的交割日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2019年12月18日。根据《资产交割确认书》及其附件,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转由江苏索普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中涉及需要办理权属证书变更手续的资产(如房产、土地、专利、商标、车辆等),无论其是否已办理完成形式上的权属证书变更手续,该等资产所涉及的各项权利、义务、风险及收益均自交割日起转移至江苏索普,江苏索普为标的资产的唯一权利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已履行完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内应当履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包括土地、房产、专利、车辆、商标等,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除部分商标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外,其他原持有权属证书的资产均已全部变更至江苏索普名下。前述商标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受理,且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承诺协助完成该项资产权属变更。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11月30日合并日后,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组和化工新发展业务组单独设立账套核算;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负债总额中,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组和化工新发展业务组包含了未支付的现金对价款15,000.00 万元和18,587.99 万元;剔除现金对价部分后,2019年12月31日的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组和化工新发展业务组的负债总额为71,065.10万元和1,474.4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21,887.92万元和10,937.95万元;2020年3月31日的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组和化工新发展业务组的负债总额为85,651.02万元和3,082.6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27,048.42万元和11,061.17万元。

  3、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后,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4、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江苏索普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索普化工新发展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业绩承诺期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在2019年度完成,则为2019年、2020年及2021,以此类推)。业绩承诺方承诺,醋酸及衍生品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不低于38,299.17万元、46,729.17万元、46,187.02万元;化工新发展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不低于1,773.19万元、2,491.81万元、2,464.66万元;标的资产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所产生的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40,072.36万元、49,220.98万元、48,651.68万元。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20)00743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度醋酸及衍生品业务组和化工新发展业务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4,495.56万元和1,809.44万元,完成率分别为116.18%和102.04%。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

  编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8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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