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08月13日 03:14 证券时报

原标题: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 年 8 月 17 日 14:30 时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 年 8 月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4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于2020年7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和提案3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439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康云华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建林路439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康云华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96”,投票简称为“世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企业/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附件3: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亿泰纳”)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频电子”)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波发特为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电开”)在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同意波发特为恩电开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采购货款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和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为波发特此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应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的债权: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9.5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4.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供应商等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累计为人民币4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7.0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86%;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5,094.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9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21%;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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