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08月12日 01:46 证券日报

原标题: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26                     公司简称:我乐家居

  一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等规定,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方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故对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由原0.2001元/股调整至0.1429元/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设计让家更美,我乐让美不同,科技让美实现”的理念和使命,坚持聚焦中高端品牌定位,在宏观环境错综复杂及新冠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主动拥抱变化,坚持组织变革与创新,及时调整营销战略,在产品力、品牌力、渠道能力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将特殊时期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更低。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3,82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实现利润总额5,858.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35.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0%。

  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下:

  (1)在产品力建设方面,持续打造新品和畅销品。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全屋定制及整体厨柜新品-巴斯蒂昂系列,在容悦全屋定制的基础上加推容悦厨柜系列,同时推出多款护墙产品系列,扩容配套家具(床、床垫、沙发、餐桌椅等)和软装商品,不断丰富产品系列和品类。将莫兰迪、星云、莱奥、至尚等系列与雷克、巴塞尔、银河系、萨特、珍妮等多款经典系列共同组成产品矩阵,形成各产品系列优势互补,打造一站式定制厨柜和定制家具的综合提供商和服务商,让客户在同一个店面、用同一个品牌、同一个设计师、同一个软件实现对家的一切想象。

  在保持产品独特性和差异化方面,公司坚持原创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为原创设计申请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后再推向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20项。

  (2)在品牌力建设方面,多措并举提高品牌声量。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高端制胜的品牌升级战略,持续全面升级品牌终端门店的视觉形象,拓展线下线上媒体宣传矩阵。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及时调整品牌营销策略,加大公域流量的投放力度,直播助力多渠道分发,持续输出品牌故事、文化内涵以及品牌态度,扩大品牌影响力,为新零售业务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跨界营销合作,与美国丝涟床垫、方太集团进行战略合作,结合双方的品牌和专业优势,相互引流、共享市场。通过对价格、渠道、品牌传播等多链条整合,为顾客提供更完善的全屋产品支持和一站式服务,提升家居体验和生活品质,强化我乐家居品牌在消费者心智中的影响力和粘性。

  (3)在渠道能力建设方面,坚持向深突破、精细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店面分布结构,与红星美凯龙进行战略合作,通过双方资源整合,公司可以在品牌推广、门店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获得更优质的服务,并共享其在大数据、合力营销、精准人流、联单惠价、联动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有助于公司销售渠道的整体升级,从用户端和经销商端两方面双向挖掘新增长点。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全渠道、全场景、全链条数字化,通过多维度的线上直播活动持续对公司员工及经销商培训赋能,稳步推动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升级与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与恒大、融创、金茂、华夏幸福、金科等国内TOP30地产公司深入战略合作,持续扩大与各战略采购单位的合作体量。公司以加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成为会员单位为契机,与上游装企、房企融合聚力,探索互惠共赢的新模式。

  (4)在智能制造方面,持续推动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部分厨柜产品线向溧水现代化工业4.0柔性新工厂的搬迁工作,提高客户定制的全屋和厨柜在同一园区完成生产的时效性。同时,公司持续优化自动化与智能化项目,推进质量监控体系信息化建设,利用自互检系统管理机制、设备首检系统管理机制、一线员工绩效管理机制持续加码质量改善,辅助以全方位的质量文化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我乐智能制造分别成功入选国家级瞪羚企业和南京市瞪羚企业,荣获南京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5)聚焦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文化,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人才梯队搭建和培养,全面引进基于胜任力的人才盘点,激发组织活力,提高基础工作运转效率,将制度流程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在人才梯队培养方面,全新升级星火管理培训生培养方案,优化集中培训、脱岗培养、关键岗位轮岗、岗位实践、年终述职等环节;开设战略班专项培养并输出高潜复合型人才。引进人才综合测评体系并全面应用,培育和筛选真正有潜质的员工,为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培养及组织人才梯队建设储能。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干部参加混沌大学创新营项目,对核心管理人员加强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组织开展听课、书面作业、案例分享、专题研讨等多维度活动,在企业内营造学习与创新的组织氛围,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力量。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以项目贷款为主的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63,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项目贷款授信期限以授信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合计不超过72,6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除项目贷款外的担保有效期为一年,项目贷款的担保期限与实际贷款合同一致。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68,500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1,100万元;

  公司授权总经理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符合要求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3%办理相关解锁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3,180股(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徐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226,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徐涛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72,600万元

  ● 本次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且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乐家居”)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乐智能制造”)、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乐销售”)和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我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合计不超过72,600万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除项目贷款外的担保有效期为一年,项目贷款的担保期限与实际贷款合同一致。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68,500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超过1,100万元;

  公司授权总经理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二)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三)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我乐智能制造、卓乐销售和宁波我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需要,在有效授权期间内与具体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顺利融资而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助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的标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1,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6.2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3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助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的标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8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文件中有关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7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8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73,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3%办理解锁,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首次授予19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预留授予的29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8、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0、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于2020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

  1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上表中的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完成时的数据;授予后股票剩余数量为该批次扣减已回购注销股份,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剩余数量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锁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3%。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0年8月10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均满足全额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共计8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873,18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单位:股

  注: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873,18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予以回购注销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外,其余首次授予的88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8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和股份上市手续。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1、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2、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8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7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首次授予19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6、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预留授予的29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8、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10、2020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比例增加,于2020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

  1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的事由及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上述分配方案于2020年7月3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回购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法分别如下:

  1、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

  Q=Q O×(1+n)

  其中:Q O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 /(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P=P0 -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调整结果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90,000股×(1+0.4)=2,646,000股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5.89-0.28)/(1+0.4)=4.01元/股+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0,000股×(1+0.4)= 392,000股

  预留授予回购价格=(7.20-0.28)/(1+0.4)=4.94元/股+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文件中有关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1、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之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0-029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0年8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西路218号公司三楼

  (七) 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八) 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电话:025-52718000

  传真:025-52781102

  邮箱:olozq@olo-home.com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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