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银保监分局关于王洋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河北
保银保监复〔2020〕167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洋任职资格的请示》(太平财冀〔2020〕34号)收悉。经审查,王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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