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之二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之二
2020年07月10日 04:03 证券日报

原标题: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之二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67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798.96 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155,797.20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地产)原租赁合同于2020年2月28日到期后,继续与其签订鹏润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1,168.31平方米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所租物业每个月的含税租金为人民币227,820.45元。承租面积、租金及物业费等条件均未改变。

  以上租赁的办公场所为公司总部办公使用。

  自疫情以来,公司在严格遵守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总部员工多坚持在现场办公,保障公司正常运作。经与国美电器、国美地产协商,本着共同应对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方同意减免公司2020年1月至4月租金的30%,在下期应付租金中抵扣,其中,国美电器减免金额为18.70万元,国美地产减免金额为27.34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国美电器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493)的全资下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黄光裕家族;同时,国美电器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交易对方之二国美地产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7、10.2.8之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2.1 之规定,本议案表决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同意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国美电器

  1、基本情况

  (1)名称: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8102517U

  (4)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胡郎路80号1205室

  (5)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6)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万元

  (7)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8)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通讯器材;上述销售商品的安装和维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玩具、厨房用具、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卫生间用具、小饰品、电子产品、花卉、日用杂货;仓储保管;装卸服务;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工程设计;从事拍卖业务。(该公司2004年4月20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04年4月20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拍卖业务、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工程设计以及从事拍卖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为中国鹏润管理有限公司、宏希投资有限公司、海洋城国际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家族

  2、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1日,是中国最大的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零售连锁企业,从1993年始,国美电器统一门店名称、统一商品展示方式、统一门店售后服务、统一宣传,建立起低成本、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形成中国家电零售连锁模式的雏形。2004年6月7日,国美电器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在海外上市的家电连锁企业。成功进入上市公司平台,不仅拥有融资能力,同时也标志着以国美为代表的中国家电连锁企业成为公众型社会化企业。

  3、财务数据: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9,469,755,070.98元

  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     596,198,090.2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16,867,858,490.06元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国美电器2019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关联关系说明

  国美电器系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493)的全资下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黄光裕家族;同时,国美电器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美电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美地产

  1、基本情况

  (1)名称: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2月25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71979739P

  (4)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潞城中路192号

  (5)法定代表人:陈萍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

  2、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1)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

  (2)目前建成项目有:北京鹏润大厦项目、北京鹏润家园项目、北京国美第一城项目、北京国美商都项目、重庆鹏润海蓝项目、重庆国美江天御府项目、上海伊顿公馆项目,无锡国美南长华府、广州琶洲岛项目等多个地产项目,共计150万平方米。2014年10月,作为国美控股集团支柱产业和未来发展重心的国美地产完成了整合重组,再次展现在了世人面前,步入再次启动发展的新轨道。

  (3)公司目前在建项目7个,分别为三亚海棠湾项目;重庆江天御府项目;无锡南长华府项目;广州国美信息科技中心项目;西安、宁波、沈阳等物流项目。

  (4)国美地产依托国美控股集团的雄厚实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运作,秉承“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企业精神,在中国房地产行业中快速发展壮大,无论从企业实力还是产业规模都迈入中国一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列,并通过优良的业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旗下项目所获奖项不胜枚举。

  3、财务数据:

  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78,026,468.32元

  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   69,011,820.77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净资产:2,047,018,171.35元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国美地产2019年度及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关联关系说明

  国美地产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国美地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鹏润大厦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商业楼盘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公司租赁鹏润大厦22层作为办公用房已超2年,办公环境稳定。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国美电器、国美地产已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定价,价格公允。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一:

  甲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方双方拟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同意减免公司2020年1月至4月租金的30%,金额为18.70万元,在下期应付租金中抵扣。

  2、协议二:

  甲方:国美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方双方拟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同意减免公司2020年1月至4月租金的30%,金额为27.34万元,在下期应付租金中抵扣。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国美电器、国美地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考虑到公司正常办公的实际情况,减免公司办公场所租金,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130,731.29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租金减免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国美控股推荐董事许钟民、侯占军、黄秀虹、邹晓春、陈萍、张晔均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运营和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与国美电器的《减免租金协议》(拟签署)、与国美地产的《减免租金协议》(拟签署);

  2、国美电器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财务数据及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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