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7月3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再融资办法》),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规则。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再融资规定既是对科创板发行制度的完善,也是与年初主板再融资新规一脉相承的利好政策。审核效率的提升将进一步便利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促进资本在科创类实体经济中的良性循环,加速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华泰联合证券执委张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再融资规则的落地,将进一步提升科创板对拟上市企业的吸引力。
另外,科创板再融资规则,也体现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科创板再融资办法》从四方面对科创板再融资提出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具体来看,一是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以投资者投资决策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是明确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三是针对科创板公司特点,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内容,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充分揭示有关风险。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定证券发行申请注册后、公开发行前,上市公司应当公开公司募集文件供公众查阅。
李湛表示,科创板再融资规则延续注册制高效审核的特征。首先,进一步优化和精简了审核流程,审核效率再提升,还对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进行了差异化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还可以免于上市委审议。其次,坚持从投资者出发,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等信息。强化信息披露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满足投资者的决策需求。
在审核方面,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再融资审核将秉承科创板IPO审核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理念。除关注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之外,将重点审核上市公司是否充分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是否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面临的风险因素。
为了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便于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把握相关监管要求,上交所聚焦科创板再融资的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就其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主要包括再融资的融资规模和时间间隔、募集资金的投向使用与管理、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以及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与把握、相关审核程序性要求等10个问答。
上交所表示,《审核问答》重点针对科创板差异化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所对应的审核关注事项予以明确。
除此之外,《科创板再融资办法》明确,科创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证监会收到交易所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
张雷表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类似于“闪电配售”,科创板再融资的发行效率将大幅提高。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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