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提示性公告》(临2012-022),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与大连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热电集团组建前原春海热电有限公司动迁事宜发生动迁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其持有本公司的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5%)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15年11月,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转增股本方案,热电集团被冻结股份随之增至1,600万股,此后该部分股份一直处于司法续冻。
2020年5月2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执行裁定书》【(2018)辽02执恢259号】,解除被执行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热电1,600万股(证券代码:600719,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的冻结。现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热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已不存在冻结情形。解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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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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