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6月09日 01:59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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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0年6月8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12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新修订的《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上证发【2020】10号)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1、第五条修订

  (1)第五条第二款原为“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修订为“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及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2)第五条第十一款原为“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修订为“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

  (3)增加第二十九款“高比例送转股份”;第三十款“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第三十一款“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后续序号顺延。

  2、第六条修订

  (1)增加第五款“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为该事项提供服务以及参与本次方案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专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后续序号顺延。

  (2)增加第八款“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序号顺延。

  (3)增加第(十)款“接收过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经办人员”、第(十一)款“前述(一)至(十)项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后续序号顺延。

  (4)修订原第八款,序号顺延后,为第十二款。原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修订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3、第二十六条修订

  第二十六条原为“公司须按照内蒙古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报备。其中,涉及公司并购重组、发行证券、收购、合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按照要求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修订为“公司须按照内蒙古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报备。其中,涉及公司并购重组、发行证券、收购、合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按照要求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修改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已废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说明段部分修订如下:

  原制度说明段为“为规范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修订为“为规范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修改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新修订的《证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1、第十九条增加部分内容

  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募集(招/配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招/配股)说明书须加盖公司公章。”

  修订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募集(招/配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招/配股)说明书须加盖公司公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募集(招/配股)说明书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

  2、第一百零五条修订

  第一百零五条原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1)因发行新股、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的;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

  (3)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4)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或者涉及合并、分立等情况的;

  (5)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的;

  (6)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7)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8)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1)因发行新股、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的;

  (2)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

  (4)公司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偿还债券本息的;

  (5)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6)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或者涉及合并、分立等情况的;

  (7)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的;

  (8)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已出具信用评级结果的;

  (9)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0)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11)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12)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3)发生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14)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5)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16)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改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4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薛惠民、郝光平、锡斌、梁军、长明、高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与资格。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赵可夫、卢文兵、闫杰慧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与资格。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45万元(税前),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税前津贴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一、薛惠民简历

  薛惠民: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籍贯辽宁辽阳,硕士学历,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经理;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呼和浩特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商务与合同管理部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生产技术部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北方联合联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华电56.91%股权,提名董事薛惠民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二、郝光平简历

  郝光平: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籍贯内蒙古伊克昭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工程师,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神华集团万利分公司柳塔矿党委书记、矿长、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煤炭生产技术部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煤炭事业部总经理。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北方联合联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华电56.91%股权,提名董事郝光平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三、锡斌简历

  锡斌:男,蒙古族,1964年11月出生,籍贯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主任工程师,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筹备处副主任,北方联合电力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经理。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北方联合联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华电56.91%股权,提名董事锡斌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四、梁军简历

  梁军: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籍贯辽宁建平,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副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经理。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北方联合联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华电56.91%股权,提名董事梁军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五、长明简历

  长明:男,蒙古族,1971年11月出生,籍贯内蒙古通辽,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固定资产融资科科长,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投资管理处处长,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副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经理、组织部副部长,丰镇发电厂党委书记、副厂长、工会主席,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北方联合联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华电56.91%股权,提名董事长明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六、高原简历

  高原: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籍贯内蒙古丰镇市,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管理科副科长,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稽核处处长,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副经理。现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内蒙华电总经理,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一、赵可夫简历

  赵可夫: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赵可夫先生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副处长,内蒙古智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新广为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独立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二、卢文兵简历

  卢文兵: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卢文兵先生曾任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CEO。现任内蒙古腾格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职情况:现任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独立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三、闫杰慧简历

  闫杰慧: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律师资格证书。闫杰慧先生曾任维信(临河)羊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内蒙古爱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内蒙古英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独立董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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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2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6人调整为3人,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对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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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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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20年6月8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6人,参加表决6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梁静华、刘继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一、梁静华简历

  梁静华:女,蒙古族,1971年5月出生,籍贯内蒙古呼和浩特,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会计处处长,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预算处处长,北方联合电力呼和浩特热电厂总会计师,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副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经理,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主任。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北方联合联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华电56.91%股权,提名监事梁静华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主任,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监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二、刘继东简历

  刘继东: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籍贯河北栾城,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曾任包头第一热电厂副总工程师兼汽机车间主任,包头第一热电厂总工程师,包头第一热电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党委委员,丰镇发电厂厂长、党委委员,乌拉山发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北方联合电力杭锦电厂筹备处主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商务与合同管理部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部主任,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监事。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北方联合联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华电56.91%股权,提名监事刘继东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监事,与内蒙华电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监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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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张斌(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张斌简历

  张斌: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籍贯河北高碑店,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经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主管,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

  兼职情况: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张斌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根据提名监事本人申报,不持有内蒙华电600863股票。

  处罚情况:未受证监会及其他部门任何处罚。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2020-027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6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11、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华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金融能源稳健收益1号证券投资私募资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8:30-17:00。

  (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不晚于2020年6月24日送达。)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董事会与法务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邮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222388

  邮箱:nmhd@nmhdwz.com

  传真:0471-6228410

  联系人:阿力亚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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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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