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0年06月04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根据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关于举办“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诚实守信做受尊敬的上市公司——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落实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的有关要求,本次活动将通过全景网线上平台举办。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 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总裁、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 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金额为2,307,442.2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7] 1号)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有权管理单位履行审批程序。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名,缺席1名待增补。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加表决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金额为2,307,442.27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7] 1号)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有权管理单位履行审批程序。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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