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银保监局关于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长江路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来源:新疆
新银保监复〔2020〕103号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农商银行关于撤销长江路支行的请示》(乌农银〔2019〕11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终止营业。该支行应当自本文印发之日的次日起停止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善后工作。
你行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向新疆银保监局上缴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新疆银保监局
2020年4月22日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