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0年02月22日 05:1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丽君女士,总会计师龚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南电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8,33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0.10%),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58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

  2、公司总会计师龚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1,38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0.13%),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84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张丽君女士和龚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张丽君女士和龚坚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丽君女士和龚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深南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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