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2月22日 05:1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9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于泽阳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临202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的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措施、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备案及申请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项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本次债券发行的担保安排。

  (五)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的相关工作。

  (六)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至本次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0年3月9日9:30,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三个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资料

  (一)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10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海宏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表决程序合法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资料

  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可以采取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四)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发行前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八)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担保安排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同意公司采取如下措施,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在偿清本次债券本息前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十)挂牌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挂牌交易申请。

  (十一)还本付息

  本次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若公司已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事项的无异议函,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二、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无影响。

  (二)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最终发行方案,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为准。

  上述发行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债券发行事项的相关情况。

  四、备查资料

  (一)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20-00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9日9 点 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9日

  至2020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于 2020 年 2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 3月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 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通讯方式登记

  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传真方式登记时间为 2020年 3月5日 9:00—15:00;

  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不晚于 2020年 3 月 5 日 17:00。

  (三) 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会议联系人:冯松江、冯玮

  (四)电话:0371-87785121

  传真:0371-87785126

  邮编:450007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 66号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郑州煤电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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