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公司董事及高管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谭瑞清、高管和奔流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9,044,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 )。
一、股东及高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董事、高管:董事谭瑞清、高管和奔流。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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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16年非公开发行已解除限售的股份、股权激励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及因 2011 年度及 2015 年度利润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89,044,0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4.38?%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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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董事及高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及高管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董事及高管所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中。
4、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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